12月11日,贺兰县立岗镇民乐村村民在路边发现一只疑似国家保护动物的鸟儿,后经立岗派出所民警辨认,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民警将这只红隼接回派出所暂时安顿,并与森林公安联系,准备将这只红隼放生或送往动物园。 张艳丽 陈莉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