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宁夏24小时
沙坡头区一男子辱骂防疫干部被行政拘留
2020-03-13 09:05:17   
2020-03-13 09:05:17    来源:中卫日报

  沙坡头区一男子用拍摄手机视频的方式公然辱骂防疫干部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案情简介】

  2月11日,在沙坡头区宣和镇某村路口,陈某某开手扶拖拉机出村时,疫情检查点工作人员劝说陈某某现在疫情严重,粉料厂都关门了,建议不要出去,陈某某不听劝说,与疫情检查点村干部发生争吵,后陈某某返回家中,在自己的快手APP中,采用发快手视频的方式对疫情检查点干部进行公然辱骂,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调查与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依法给予陈某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法律分析】

  本案中,陈某因不满防疫检查点工作人员劝阻,在发生争吵后,用发快手视频的方式对疫情检查点干部进行辱骂,构成侮辱他人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关于“公然侮辱他人,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的规定,故公安机关对陈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决定符合法律规定。

  【典型意义】

  疫情当前,为保障社会安定祥和,乡村、社区等工作人员、公安民警舍小家、顾大家,不惧个人安危,始终奋斗在抗疫最前沿。请广大市民理解、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遵守防疫措施规定,履行防控义务,积极配合社区工作人员开展防疫工作,切不可“任性”,否则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中卫市司法局供稿) 

【编辑】:王小梅
【责任编辑】:杨洲
【宁夏手机报订阅:移动/联通/电信用户分别发送短信nxp到10658000/10655899/10628889】
宁夏日报报业集团 宁夏新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0-2018 NXNEWS.NET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宜居路156号 邮编:750001 新闻热线:0951-5029811 传真:0951-5029812  合作洽谈:0951-6031787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号:64120170001 国家广电总局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908244号
新闻出版总署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署)网出证(宁)字第008号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050号
工信部ICP备案编号: 宁ICP备10000675号-4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宁B2-20060004
法律顾问:言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13369511100,15109519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