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正式实施。当天,记者从宁夏市场监管厅获悉,新标准实施前,全区市场监管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新标准,引导企业自觉执行新标准和国家相关要求,新标准实施后不得继续生产、销售违标车辆。
自治区市场监管厅产品质量监督处处长李文华说,全区仅有的3家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都已停产。目前,销售环节是监管的重点,主要是查处销售违标及未获得强制认证电动自行车的行为,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自行车的行为。
新标准实施后,所有不符合新标准、未获CCC认证的目录车型全部作废,不允许企业继续生产。各地不得限制符合新标准且经过CCC认证的外地车辆在本地销售。加强电商经营者监管,督促电商平台经营者加强对入网电动自行车销售者身份、地址、联系方式等真实信息的核验、登记,严禁不符合新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在平台上销售。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经销商销售充电器、锂离子电池行为的监管,严格依法查处非法拆解、改装和维修充电器、锂离子电池的行为。对销售违标车辆的,要依法责令停止销售,并予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新标准实施前在用的既不符合旧标准也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公安部门将出台相关规定,设置一定的过渡期,发放临时号牌。(记者 智慧 实习生 张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