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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政策实施将满百天
17家房企归集资金6.47亿元
2021-02-23 07:27:45   
2021-02-23 07:27:45    来源:新消息报

  2020年12月,《银川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监管办法》)正式施行。2月21日,记者从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预售资金监管业务上线运行即将满百天之际,银川市三区共有17家房地产开发企业79栋楼办理了预售资金监管,签订监管协议79份,归集监管资金6.47亿元,现阶段拨付监管金额1.01亿元,剩余监管金额5.46亿元。目前,预售资金监管平台运行平稳。 

  根据《监管办法》要求,2020年12月1日后,银川市三区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需接受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市民在购买纳入资金监管范围项目的商品房时,房地产开发公司必须将所有的购房款(包括定金、预付款、按揭贷款等各种房价款)直接存入监管账户内。 

  “预售楼栋及监管账户在宁夏政务服务网进行了公告,逐步建立了规范、安全、高效的监管体系,为购房人保驾护航。”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重点资金+非重点资金”相结合的监管模式,根据工程进度及时向开发企业按比例拨付监管资金,在保障购房人资金安全的同时,有效减少了开发企业的资金压力,确保房地产项目顺利完工,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氛围。 

  “买房人要关注公示信息,注意在签订合同和打款的时候是否将钱汇入指定监管账户,如果没有存在指定账户,就可能存在购房风险。”该负责人提醒,如发生缴纳账户与公示账户不一致、购房款未缴入监管账户等情况,市民可及时拨打6899862、5555945进行举报。同时,该局将继续严格按照《监管办法》对新建商品房预售项目进行监管,对达到拨付节点的,根据开发企业的申请,及时安排工作人员现场核实,对符合拨付条件的将以最快时间拨付,确保拨付资金用于项目建设。(记者  樊卓妮)

【编辑】:石卿
【责任编辑】:石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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