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银川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提取使用范围、提取方式和数字化发展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助力住房公积金高质量发展。
《办法》指出,增加住房公积金“一人购房全家帮”提取政策。进一步放宽住房消费提取使用范围,将购买住房和偿还住房贷款等住房消费类提取类型的范围扩大至“职工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通过整合家庭购买力减轻购房者的资金压力或购房成本,支持缴存职工特别是青年群体的购房需求。
增加“职工本人及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相关条款。通过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政策,减轻缴存职工购房前期资金周转压力,释放住房需求,提高缴存职工可支付的首付比例,为青年群体刚性、改善性住房需求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进一步明确“贷前提取”相关提取情形。增加了“职工购买自住住房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在贷款前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但需留足申请公积金贷款要求的账户余额,且该套住房提取金额与贷款金额之和不得超过房屋总价款”,支持缴存职工住房消费可提可贷。
进一步加大“租购并举”支持力度。进一步放宽租房提取条件,将“在工作所在地和公积金缴存城市无房”的条件,修改为“在银川市无房”即可申请提取;提高租房提取额度和频次,将每年租房提取额度16200元提高至20000元,将“每年可提取一次”修改为“每月可提取一次”,重点支持新市民、青年人解决租住住房问题。
在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提取条款中,将“正常还款一期后可提取”的限制删除,将偿还住房贷款开始提取时间提前至职工住房贷款发放日;同时增加“提前结清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提取情形,将偿还住房贷款提取截止时间由贷款结清日扩展至贷款结清日起一年内;增加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共同借款人销户提取”的情形。解除了“缴存职工作为共同借款人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按照销户提取”的限制规定。通过全方位考虑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情形,细化和创新提取业务类型,充分满足缴存职工多元化的住房需求。
简化离退休、解除劳动关系、租房提取等业务要件,提高住房公积金服务的便民性。离退休提取条款中,进一步明确离休、退休、提前退休的办理要件,简化离休、退休办理手续;解除劳动关系提取中,取消“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要件。
推行网上提取业务模式。明确6个线上业务办理渠道,采用数据信息联网核查手段加快提取业务审批效率,明确提取业务办结时限,为缴存职工提供简单高效便捷的服务,实现住房公积金服务的整体升级。
此外,强化违规提取情形惩戒机制,进一步规范提取业务行为。增加“同一套住房在12个月内交易两次(含)以上的,只能办理1次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后续产权持有人申请提取应与该套住房上次提取日期间隔满12个月”相关条款。明确对违规办理提取业务职工的惩戒,明确对协助造假的机构和个人的查处,明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在住房公积金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惩处。(记者 倪会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