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记者获悉,西吉县法院近日在审理一起因未成年人打架斗殴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中,向4名未成年人的父母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父母切实履行监护责任,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以来,西吉县法院第一次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
张某、王某、马某、李某均系某中学初一的同班学生,4人关系较好。今年6月,张某与高某发生口角,后张某叫来王某、马某、李某,待晚自习后将高某堵在校外进行殴打,造成高某受伤。近日,高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经法院审理发现,张某、王某、马某、李某4人崇拜“古惑仔”等个人英雄主义,并结义为拜把子兄弟,经常一起逃课、打架、上网、吸烟。而4名未成年人的父母,均长期在外务工,对孩子在校期间的表现、成长过程及社会交往并不清楚,疏于管教,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未能及时发现并纠正不良行为,最终导致孩子们走上了打架斗殴的违法道路。
据此,西吉县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向4名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发出了《家庭教育令》,责令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反思自身存在教育监管的问题,积极履行监护职责。(王若英 马阿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