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特别感谢你们,帮我调解还费心带我找律师,让我拿到了应得的赔偿。”当事人苏某感激地说。2022年5月,苏某与李某等人发生口角后被对方殴打致伤,因双方均为未成年人,公安机关作出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不予立案决定,并将纠纷移送至西吉县司法局吉强司法所进行调解。2022年9月,经吉强司法所工作人员普法、劝导,李某等人及其法定监护人赔偿苏某医疗费、鉴定费等各类损失共计3.4万元。
近年来,西吉县司法局依托基层治理“1133”机制优势,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解”、法律援助“帮”、普法宣传“教”的作用,用人民调解“小网格”,兜住基层群众“千万事”,撬动社会民生“大治理”。
以“调”为抓手 加强源头治理
西吉县司法局推动基层治理“1133”工作机制全面运行再提速,聚焦婚姻家庭、邻里、土地、涉农民工、物业供热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等重点人群,积极组织人民调解员进村居、进法庭、进派出所、进企业、进物业,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以各乡镇基层治理功能型党支部为“主心骨”,打通法庭、公安、司法行政和综治中心数据壁垒,实现矛盾纠纷化解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工作联动。近3年,司法行政系统共化解矛盾纠纷4405件。
以“1234+X”诉前纠纷化解工作机制为依托,通过线下“微法庭”和线上“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及时化解人民法院委派委托案件。近3年,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化解人民法院委派案件3118件,协议金额达4880余万元。
以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衔接联动为“定盘星”,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信息共享机制,推动矛盾纠纷快速化解,19个驻公安派出所调解室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注重矛盾纠纷化解实效,就各类矛盾纠纷调解协议是否履行、调解工作是否满意等进行回访,避免“小纠纷、小矛盾”拖成“大问题、大隐患”。
以“援”为支撑 夯实法治保障
西吉县司法局遵循“人民调解前置,法律援助后援”原则,多举措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实现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工作互利双赢。法律援助中心、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与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协调配合,将矛盾纠纷受理纳入法律援助日常工作,通过非诉调解方式将求援案件化解于基层。
受理当事人法律援助申请后,对案情简单、争议标的额较小,适宜调解的简易纠纷,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经研判分流至相应人民调解委员会予以调解。对无法通过人民调解解决或调解不成功,但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各调解中心及时与法援中心衔接,做到“快速受理、快速审批、求援必援”,不断提升“调援联动”工作水平。
以“宣”为导向 提升维权能力
西吉县司法局通过普法宣传强基础补短板,面对面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以案释法解答法律问题,增强普法宣传教育实效。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等化身普法宣传员,深入社区村组、在建工地等场所,广泛宣传法律知识和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工作,引导群众善于用法律手段维护合法利益。
打出“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组合拳,不断加大宣传力度,让群众清楚矛盾纠纷演化为案件后的相应法律后果,增强群众法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