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交通违法
是导致交通事故频发的重要原因!
骑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
是造成交通事故伤亡率高的主要原因!
为规范道路交通秩序,进一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连日来,泾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以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和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为抓手,重拳出击,严厉打击摩托车、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农用车无牌无证、驾驶报废车上路等违法行为,暂扣一批农用车、摩托车和电动车,并于9月13日开展暂扣电动车发还训诫活动。
违法乱象,教育先行
活动中,大队坚持查处与教育并举、整治与服务并重。组织电动车违法人参加为期三天的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培训,让其充分认识到违法载人、不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并做出承诺,签订安全承诺书,再进行交通安全常识考试,对考试通过的违法人经处罚后,要求携带安全头盔现场领取暂扣电动车。
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培训
民警通报近期发生的典型道路交通事故案例,讲解农村道路行车隐患和交通安全常识。
对头盔的选择、识别、佩戴方式等进行培训。
观看警示教育片
现场播放警示片《前车之鉴》《惊险!电动车卷入货车车底,安全头盔救一命!》《三轮车、摩托车事故警示之违法载人篇!》及近期泾源辖区发生的交通事故监控原视频等,详细分析片中事故成因及后果。
签订安全承诺书
共签订安全驾驶承诺书35份。
进行交通安全常识考试
大队对考试不合格人员进行再培训、再教育,直到通过考核才能领取车辆。
现场开具处罚决定
大队坚持从严从重处罚原则,对违法行为一律实行顶格处罚,切实形成警示震慑作用。
领取暂扣车辆
现场开具处罚决定书后,共发放暂扣电动车35辆。
开展培训后 听听他们怎么说
“电动车没有安全措施,发生意外的话,车厢里面的人员没有办法保证安全,(最主要)车厢也不是用来拉人的”。
“头盔并不是说戴上好看,或者有的人觉得麻烦、觉得重就不愿意戴,头盔就是为了在跌倒后用来保护头部的,骑电动车出门就要戴上(保证安全)”。
同时,大队紧盯农用车、摩托车、电动车等重点违法行为持续营造严打声势,今日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148起,其中乘车人不系安全带57起、未悬挂机动车号牌5起、无证驾驶4起、货车超载9起、非机动车违法行为100起,暂扣农用车8辆,电动车12辆,摩托车5辆。
处罚不是目的,安全才是重点。大队通过“暂扣+教育+处罚”举措,目的是让违法群众切切实实提高交通安全意识,主动拒绝不文明驾驶行为,安全、文明出行。在此,泾源公安交警也提醒大家:没有什么比生命安全更重要,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养成良好驾驶习惯,守法出行,为自己的生命安全筑牢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