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记者从大武口区民政局了解到,为构建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环境,引导全民参与为老服务,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及石嘴山市老龄办有关规定,大武口区开展《互助养老协议书》和《家庭赡养协议书》签订工作,着力解决60周岁以上留守老人、独居老人、空巢老人养老管护问题,进一步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互助养老协议书》和《家庭赡养协议书》签订工作主要联合街道(镇)、社区(村)将存在安全风险和生活困难的老年人作为重点帮助对象,鼓励邻里乡亲之间以电话问候、上门访问等方式,定期探访高龄、失能、空巢老年人,了解其生活情况,发现意外情况时通知监督方或相关机构,确保救援人员及时赶到。
“《家庭赡养协议书》以法律的形式介入到家庭养老,督促子女履行赡养义务,特别是农村老年人家庭,城市无固定收入的老年人家庭,多子女的老年人家庭,寄养领养子女的老年人家庭,老人与子女之间关系不融洽的家庭一定要签。”据大武口区民政局相关人员介绍,签订的目的是推进家庭养老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使赡养人明白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藉是法律的规定和要求,消除赡养人和被赡养人对签订家庭赡养协议的思想顾虑,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的道德观念和法律意识。
《互助养老协议书》是鼓励和发动在同一单元楼、同一小区或同一村的老年人,按照“奉献、友爱、互助”的原则,成立互助养老小组,低龄健康老年人自愿为高龄、失能、独居老年人提供力所能及的生活照料(如更换床上用品,打扫居室卫生,清理垃圾等)、精神慰藉和安全照护等互帮互助服务(如陪同外出散步、就诊、代办日常生活事务、心理疏导、情绪疏解、谈心交流等)。(记者 安小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