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近日银川市出现重污染天气过程。1月2日10时,银川市蓝天办发布了《关于做好近期不利气象条件下大气污染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1月9日19时,银川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启动了银川市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III级)响应,并向银川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发布了相应通知。1月12日零时至14时,银川市空气质量指数(AQI)为226,为重度污染。当日共出现13小时重度污染、1小时中度污染,细颗粒物(PM2.5)小时峰值达231ug/m。
针对重污染天气,银川市增加巡查人员、扩大巡查范围,在夜间对重点排污企业进行执法检查,确保达标排放。加大散煤燃烧查处
力度和燃煤锅炉管控力度,落实工业企业减排措施,严管机动车污染排放,持续开展扬尘、秸秆焚烧巡查,强化清尘行动,开展餐饮油烟检查,“散乱污”、汽修喷涂等作业企业检查。
据了解,银川市在应对重污染天气期间,会继续督查首府火电、自备电厂、石化、化工、冶金、水泥等重点行业停产、减产、限产情况;加大重点废气排放工业企业执法检查频次,在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基础上,最大程度降低污染物排放浓度;继续管控机动车,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城市主城区内每天6时至24时禁止重型、中型货车和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通行。
另外,首府会继续加大工地扬尘、矿山扬尘监管力度,加密道路机械化清扫频次,加强秸秆、垃圾及废弃物清运、监管;依法依规查处违反禁售禁限放烟花爆竹规定、不听劝阻的人员和单位;建立完善与毗邻城市间的联防联控体系,共同落实减排责任。(记者 赵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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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将督查检查应急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铁合金等行业依法限产限排,高排放机动车加强城市建成区重型车辆分流管控,重点核查污染物排放量和用电量异常企业……针对近期持续出现的重污染天气,1月13日,自治区生态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会议,再次对重污染天气应对情况进行部署和安排。
根据要求,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和宁东基地要进一步采取针对性措施,污染较严重的铁合金等企业,要依法依规加大限产限排力度,要在不影响电力供应及生产安全的前提下,降低火电企业生产负荷,要针对柴油货车等高排放机动车,加强城市建成区重型车辆分流、限行等管控,尽可能将污染程度降到最低。
同时,自1月13日起,银川市和石嘴山市之间、吴忠市和宁东基地之间要互相开展交叉执法检查,对污染物排放量和用电量异常企业进行重点核查,保证各项应急管控措施落实到位。生态环境和气象部门也要加强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会商研判,每日做出分析判断,提出意见建议,为精准治污提供参考。
据悉,自治区政府督查室、自治区生态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也将对各地应急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记者 赵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