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自社区矫正工作启动以来,平罗县司法局走过了多年的探索之路。从人盯人到佩戴定位手环,从苦口婆心地说教到专业化心理咨询服务,从出台规定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到提档升级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到来……平罗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在监管智慧化、矫正专业化、帮扶人性化上持续发力,不仅维护了平罗县社会和谐稳定大局,更为社区群众立起一道无形的安全屏障。
社区矫正迈进“智慧”新时代
平罗县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司法部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宣传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将现代信息技术与社区矫正工作深度融合,为平罗县社区矫正工作提供执法场所和信息化支撑,维护全县和谐稳定。
近年来,平罗县司法局严格落实司法部关于搭建“大平台共享、大系统共治、大数据慧治”的社区矫正信息化总体部署,以全面覆盖、移动互联、智能应用、信息共享的“智慧矫正”建设新模式和社区矫正工作立体化防控、扁平化管理、可视化指挥、标准化处置为目标,投入152万余元,建设司法行政指挥中心和社区矫正指挥中心、社区矫正室、心理矫正室、检察官办公室等,在13个司法所建设数字社区矫正室。社区矫正对象通过“宁夏司法矫务通”进行人脸签到、电话汇报、在线教育,实现对其精准管理。社区矫正对象有越界、手机关机等现象,工作人员可通过“矫务通”及时处置,达到“行知去向、动知轨迹、违规警示”的效果。随时随地完成社区矫正消息录入、走访调查等日常管理工作。实现“工作在口袋、管理在手上”的移动化管理和“人在网上走,事在网上办,结果网上查”全天候、全方位、立体化的精准管控,有效预防社区矫正对象脱管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极大地提高了工作的便捷性和工作质效。
多管齐下提升社区矫正水平
“我们要求各司法所经常在社区矫正群里发学习内容,有道德模范事迹、法律法规知识,使社区矫正对象在工作之余学法、尊法、用法。”平罗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室工作人员指着社区矫正对象微信工作群说。
今年以来,平罗县司法局探索建立“社区矫正+”工作模式,为推动《社区矫正法》贯彻实施和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平罗司法局推行“社区矫正+普法教育”,针对社区矫正对象犯罪类型,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用法律规范约束其行为,形成守法的行为习惯。采取“月考”方式,加强社区矫正对象学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用法律规范约束其行为。
“社区矫正+心理疏导”。对思想态度消极的社区矫正对象及时进行心理疏导,通过心理矫治,纠正其认知,帮助其建立积极乐观的行为方式,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我每个月都到司法所报到、谈话,工作人员关注我们的家庭,开导我们,让我们从困境中走出来。”社区矫正对象李某某说。
“社区矫正+普法宣传”。平罗县司法局多措并举大力开展《社区矫正法》的宣传,把《社区矫正法》的宣传纳入今年全县依法治县工作要点;要求各司法所工作人员开展在线学习,深刻领会《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的意义;司法局公众号推出“普法课堂”栏目,转发13个社区矫正群,要求社区矫正对象自行学习,并做好学习笔记。购买50本《社区矫正法释义》,制作5000本《社区矫正法》读本,发放到各乡镇、村(社区)。制作小视频、动漫、宣传片等,送法进网络、进手机。线下开展送法进机关、进村(居)、进企业、进疫情防控点。平罗县司法局打造法治宣传墙,在红崖子移民村打造《社区矫正法》宣传长廊,营造学习宣传《社区矫正法》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和群众知晓率,切实提高《社区矫正法》的社会知晓度。
从“管得住”迈向“管得好”
去年年底,社区矫正对象路某某与丈夫产生矛盾,一怒之下喝农药自杀,虽救助及时,却落下严重的后遗症,先后两次到医院住院治疗。平罗县司法局得知情况后及时给予其教育帮扶资金2000元,并鼓励其树立生活的信心,目前路某某已解矫。
通过“社区矫正+帮扶救助”,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家庭走访,了解掌握矫正对象家庭状况、社会关系、生活情况等内容,以友善、真诚的态度与其交流,与家属齐抓共管,及时为待业的矫正对象提供就业信息和渠道,鼓励其积极就业,重拾生活信心。
近年来,平罗县司法局严把“五关”,即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关、入矫教育关、警示教育关、帮扶关爱关、督查整改关”,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在接收委托调查评估函后,根据户籍地及经常居住地及时分流到各司法所进行社区矫正适用前社会调查评估,司法所对调查评估对象所在村(居)及其亲属进行走访调查,详细了解其家庭、经济等情况,做好拟适用社区矫正的调查评估工作,为人民法院在刑事审判中正确适用非监禁刑提供了依据,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筑牢社区矫正评估关。对每一个新接收的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入矫教育,制作首次谈话笔录,签订保证人保证书,充分发挥监护人、近亲属等的监督保证作用。发放《社区矫正对象手册》、学习笔记本。利用“互联网+”信息化监管手段,全面应用人脸识别、手机App、微信群等措施,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实时化监控,努力实现节假日期间监管的无死角和无盲区。同时,建立社区矫正执行档案和工作档案,一人一档,建档率100%。对困难、残疾、患病的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进行慰问,使他们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增强了他们回归社会的信心。
多年来,平罗县司法局与石嘴山市红果子地区人民检察院、平罗县人民检察院、石嘴山市社区矫正局对各司法所档案管理、社区矫正场所安全稳定进行经常性督查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下发通报,促进整改,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各类台账、档案。
司法行政创佳绩 为民解忧促和谐
近年来,平罗县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纠纷不上交试点等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得到司法部表扬,平罗县联合调委会荣获全国人民调解先进集体,头闸镇西永惠村成功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矫正迈进“智慧”新时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建设法治平罗中发挥了保驾护航作用。
“七五”普法结硕果。平罗县成立了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组建了执法、司法、守法普法三个协调小组,统筹推进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将法治宣传教育经费列入全县财政预算,5年来共投入经费1750余万元,保障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序开展。对全县2000余名公职人员进行了各类普法培训、无纸化考试和法治知识网络答题活动,参考率达到100%、合格率达到99%以上。全县66所学校配备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法治课教师,28个社区开展“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创建活动。
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通过农村集市、专题讲座、开放日活动等形式,在全社会营造学习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5年来,共发放宣传资料200万余份,举办专题讲座3700余场次。建成平罗县法治文化示范街、崇岗镇常青村法治文化广场、“1234”法治文化示范街、移民法治文化教育基地等特色鲜明的法治宣传阵地16个。通过“七五”普法工作,平罗县平安建设、社会治理、改革创新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有力助推了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公共法律服务让城乡居民共享法治建设成果。近年来,平罗县大力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努力让更多的城乡居民共享法治建设成果。平罗县司法局全面开展“互联网+法律”“人工智能+法律”创新型法律服务模式,线上线下互联提供法律服务,满足多层次、多领域群众的法律需求。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配备智能机器人、13个司法所和18个村(居)配备12348公共法律服务智能终端机,加强热线平台与实体平台和网络平台“三台融合”,互联互通,相互支持,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服务、人民调解等全业务、全时空的高品质公共法律服务。
平罗县大力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夯实乡村法治建设,提升乡村德治水平,筑牢乡村平安基石,进一步营造“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浓郁氛围,立足多元化解矛盾,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平罗县司法局从规范标识标牌入手,借力村(社区)基层阵地建设,形成集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一站式”司法行政工作服务平台,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零距离”的法律服务。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的思路,进一步拓展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协调平罗县劳动监察局起草印发《关于加强劳动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平罗县劳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确保行业专业领域矛盾纠纷发现得早、控制得了、调处得好。平罗县司法局统筹资源,推进机制建设长效化,配合平罗县法院在平罗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成立平罗县审务工作站,在各乡镇成立审务工作室,加强诉调无缝对接。截至目前,全县共建立各级各类调委会196个。
今年上半年,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受理调解纠纷571件,调解成功564件,矛盾纠纷调处率达100%,成功率达98.7%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