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记者从中卫市医疗保障局“政府开放日”暨“机关开放日”活动座谈会上了解到,今年以来,中卫市积极贯彻落实医保相关惠民政策,进一步提高医保待遇水平,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
在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工作中,中卫市按照自治区要求,将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和待遇标准由“一制三档”调整为“一制一档”,将2020年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确定为280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标准从37元提高至52元,报销比例提高至60%以上。全面实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两险合并,在实现统一参保登记、基金征缴和管理、统一医疗服务管理、统一经办和信息服务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经办资源、降低运行成本,增强基金共济能力,将更多人群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提升了生育保险保障能力。同时,全面落实门诊大病报销政策,将高血压、糖尿病等30种慢性病列入门诊大病报销范围,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达到50%至70%。推行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门诊用药长处方制度,减少群众购药次数,切实方便了患者,更好地保障了慢性病患者的身体健康等。
此外,中卫市积极做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按照“简化备案、承诺补充、便捷服务”要求,开通“网上”备案等服务渠道,扩大异地就医备案范围,逐步解决参保群众“多跑路、多垫资”的问题。今年以来,全市异地就医备案10218人次,其中,异地居住备案6365人次,转诊转院3853人次。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645人次,医疗费用总额1870.15万元,医保统筹基金支付1031.42万元,基金支付比例达到55.15%。(记者 李启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