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记者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获悉,宁夏春运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全力做好2023年春运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最新疫情防控政策要求,进一步提升春运疫情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最大程度降低春运期间疫情风险,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群众出行的影响。
2023年春运工作从1月7日开始,2月15日结束,共计40天。在抓好疫情防控组织引导错峰出行方面,各地将提前研判群众返乡和出行集中时段,指导企事业单位结合工作需要和职工意愿,合理安排错峰放假或调休。引导用工量大的企业合理确定开工息工时间,引导务工人员错峰返乡返岗。旅游景区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合理设置旅客接待上限。
在优化落实交通运输疫情防控要求上,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和相关领域疫情防控指南。将客运服务人员纳入“白名单”管理,建立关键岗位预备队制度。督促旅客全程佩戴口罩,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同时,完善重要客运枢纽、交通运输人员规模性疫情等情况下的应急预案。出现突发规模性疫情时,及时启用关键岗位预备队,确保重要客运枢纽、客运线路不停工、不停运。
在优化公众出行政策环境上,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自治区相关政策规定,科学精准执行疫情防控优化措施及“乙类乙管”各项措施。保障各类客运服务“应开尽开”,不得随意限制车辆、航班正常通行,全面取消各地设立的公路防疫检查点,及时纠正过度管控行为。
此外,减少旅客出行拥挤和聚集。扩大无纸化、“无接触”服务范围,优化自助设备布局,推广电子客票和自助实名制核验通道,提升网络售票服务水平。根据客流及时增开售票窗口、自助终端和安检通道,减少旅客停留时间。强化旅客引导服务,保障客流安检、登乘、进出站等顺畅有序。(记者 裴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