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记者从银川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银川自恢复办理商业性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以来,共计受理115笔,受理贷款金额3771.5万元;已发放9笔,发放金额286.7万元。
据了解,办理此项业务时借款人须携带相关资料到公积金中心进行预先审核,符合贷款条件后再结清原商业贷款余额,不要盲目结清商业贷款,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申请人必须是原商贷借款人,且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信息须与购房合同信息一致,房屋面积、金额不一致时还须提供补充合同。
此外,申请人属于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购房合同须为共有产权人的最高可申请70万元,但同时不超过原商业贷款余额的本金余额,以及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公积金贷款职工每年度可提取一次个人账户余额冲抵贷款本金,也可签订逐月还贷协议,用公积金账户余额按月冲抵月还款额。商转公申请人在满足贷款条件后,可按照商贷剩余本金余额和剩余贷款期限提交申请,款项划入借款人个人账户,贷款审批后执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记者 李鲲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