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盐池县人民检察院与盐池县教体局、交通局、交警大队等部门共同对辖区内营运校车开展安全检查,推动校车规范、安全运行,切实保障学生乘车安全。
检查人员仔细查看了校车运营管理台账,询问有关责任人是否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确保安全管理制度健全;重点检查校车的制动、轮胎等关键部位是否正常运行,安全带、灭火器、急救箱、逃生锤等安全设施设备是否齐全有效,确保车辆性能良好;全面核查驾驶员驾驶资质以及是否存在违法违章行为,是否定期组织校车驾驶人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安全防范、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确保资质合规、校车通行安全。
检查人员现场对校车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提醒校车驾驶人要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维护,杜绝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并督促校车管理人员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切实保障校车运营安全。(通讯员 包和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