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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池县税务局税惠政策服务农民增收致富
2024-03-13 12:09:38   
2024-03-13 12:09:38    来源:宁夏法治报

  近日,盐池县税务局干部深入乡村,走入农企,诚恳问计问需,倾听意见建议,积极落实各项惠农利企税费优惠政策,服务农民增收致富,助力涉农产业发展,为乡村振兴注入税动力。

  近年来,盐池县惠安堡镇将黄花菜作为乡村振兴特色产业发展,累计种植黄花面积4.6万亩,发动黄花种植户827户,占全镇农户14%。先后建成黄花保鲜冷库、黄花晾晒场、黄花分拣车间、特色产品展厅和电商服务站,产业基础进一步夯实;相继培育黄花专业合作社17家,引进龙头企业3家,走出了集生产、加工、销售为一体的产业发展道路。

  为了更好地服务辖区企业,盐池县税务局税务干部走进“宁夏黄花菜第一村”盐池县惠安堡镇大坝村开展税惠服务。在盐池县惠安堡镇大坝村经济合作社办公场所,该局青年干部向合作社负责人了解去年黄花菜的收成情况,以及今年春节黄花菜的销售情况,并现场向合作社宣讲助企惠农税费政策。“合作社能够不断发展,离不开税务局的贴心服务,涉及农业的税收政策我们不了解,多亏了税务干部上门辅导,为合作社发展减轻了负担、提振了信心。”盐池县惠安堡镇大坝村经济合作社负责人刘旭说。

  “产业兴旺、农民富裕,乡村才能振兴,这些都离不开税费优惠政策的支持。”惠安堡镇镇长王国军说。根据现行政策,黄花菜种植户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符合条件的农户,还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这些税惠政策的落实,激发了黄花菜经济合作社发展的积极性,增添了农户的底气,腰包鼓了、人民富了,产业更加兴旺了。

  回顾2023年,盐池县税务局干部通过上门服务、一对一辅导等措施,使得众多涉农企业享受到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农业项目所得税减免等税收优惠政策。2024年,盐池县税务局将继续精准聚焦“三农”需求,组建税务助农队伍,加强对农户、农业合作社、农业生产企业的政策宣传,使“税宣春风”继续吹向田间地头、吹向农户家中,确保乡村振兴有“税”同行。(通讯员 许静)

【编辑】:张静
【责任编辑】:邵志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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