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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出台移风易俗奖励扶助办法
营造移风易俗光荣脱贫致富光荣的社会氛围
2018-07-06 10:03:49   
2018-07-06 10:03:49    来源:中卫日报

  日前,中卫市结合实际出台了《中卫市推进移风易俗促进脱贫攻坚奖励扶助办法》(试行), 以示范引领为重点推动移风易俗工作,通过关爱、礼遇及向移风易俗示范典型提供优惠政策扶持,营造移风易俗光荣、脱贫致富光荣的社会氛围。

  办法规定,奖励对象为市级及以上移风易俗示范典型;扶助对象为生活困难的移风易俗示范典型,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建档立卡户,身患重大疾病或严重伤残、医疗费用支出巨大者,遭遇重大意外事故者。

  奖励扶助以奖金奖励、优先慰问、关爱礼遇、产业扶持、就学帮助、志愿扶助、生活保障、医疗保障、就业扶持、丧葬补助的形式体现。获评市级及以上移风易俗示范户荣誉称号的,一次性奖励2000元;在春节、中秋节等传统节日及重要时间节点,把移风易俗示范户列为重点慰问对象,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遇有重大节日、传统节日庆典活动,邀请移风易俗示范典型参加, 向全社会传递“移风易俗者受尊重”的价值信号;对符合贷款条件且有发展能力的移风易俗示范典型,属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优先给予5万元至10万元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全额贴息贷款;海原县移风易俗示范典型优先享受“华润基础母牛银行”母牛赊销和牛犊回购补助政策;生活困难的移风易俗示范典型,其子女属于高中阶段学生的,优先享受助学金补助政策;考上大学的,教育部门优先办理助学贷款, 民政、扶贫、工会、团委等相关部门(单位)在助学政策方面给予优先扶助。移风易俗示范典型户因子女上学导致不能维持基本生活且符合“金秋助学”政策标准的,给予助学补助;生活特别困难、生活无法自理或急需提供援助的移风易俗示范典型,各级志愿服务组织为其提供助医、助学、助老、助残、助困等志愿服务;对生活困难的移风易俗示范典型,由民政部门给予临时救助;符合城乡低保或农村五保供养条件的移风易俗示范户, 由民政部门按规定程序优先办理,并按高标准执行;对符合城乡医疗救助条件的,患有大病、重病的, 由民政等部门给予重点救助。医疗卫生机构为移风易俗示范典型提供门诊优先就医,优先安排床位;优先为移风易俗示范典型提供职业指导、就业信息、技能培训及现场招聘会等就业援助行动,对经援助无法就业的,实行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对符合条件的移风易俗示范户优先给予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项目扶持;对遗体火化散撒或树葬、花葬的移风易俗示范户, 由市、县财政补助其火化费、遗体接运费、存放费、骨灰集存费2400元;对火化埋入经营性公墓的,优惠20%墓穴费,埋入公益性公墓的免费安葬。

  奖励扶助移风易俗示范典型遵循逐级申报推荐、属地管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各县(区)文明办每年年底进行调查摸排,依据移风易俗示范典型工作生活情况,提出拟奖励扶助人员名单和帮扶方式建议,报市文明办,经市文明办审核确认后,报市文明委审定,市文明委审定的奖励扶助人员名单在市属媒体上公示,市、县(区)文明办负责协调落实具体奖励扶助措施。 (全媒体记者 保永琴)

【编辑】:张静
【责任编辑】:李金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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