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福州1月18日电(记者 何璐)福建省首个县级路长办公室日前在三明永安市正式挂牌,县长当“路长”的农村公路管理制度将在全省范围内推行。福建省也将成为全国首个全省性推广农村公路“路长制”的省份。
据了解,为了实现2020年“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的目标,福建省政府于2017年11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创新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的意见》,要求从2018年起,在省内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制度。
根据要求,各县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任总路长,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分别担任辖区内乡镇路长、村路长。各级路长为辖区内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和路域环境整治的总负责人,负责资金筹措,组织、督促辖区内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工作落实,协调解决突出问题。
此外,福建省还要求乡镇人民政府根据辖区内农村公路等级、数量和任务轻重等实际情况,设立乡村道专管员,具体负责乡、村道的日常路况巡查、隐患排查、灾毁信息上报及保险理赔,参与管养单位监督考核、工程管理,及时制止并报告侵害路产路权行为,协助交通执法部门现场执法和涉路纠纷调处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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