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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助力经营主体轻装前行
2025-04-29 18:52:12   
2025-04-29 18:52:12    来源:宁夏日报

  4月27日,记者从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了解到,今年第一批“首违不罚”“轻微免罚”8起典型案例近日公布,为经营主体规范经营提供了实践示范与合规指引。

  3月18日,石嘴山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某生活用品超市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货架上陈列的虎皮青椒味食品超过保质期2天。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34条规定,构成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

  鉴于当事人自经营以来未受过行政处罚、违法货值金额不超过500元、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未因过期食品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食源性疾病,且超过保质期的涉案食品均已主动销毁,符合《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一)》免罚条件。4月8日,执法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33条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并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首违不罚给予经营主体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激励经营者主动纠错。当事人在教育提醒后开展了自查整改,从被动接受监管转变为主动自我约束,且执法部门及时跟进指导规范和后续监管,形成免罚、整改、规范工作闭环。”自治区市场监管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区建立健全经营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机制,依法对符合条件的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记者 陶涛)

【编辑】:王雪玲
【责任编辑】:王雪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