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记者从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即日起我区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全面开展“亮码入企”涉企行政检查,以务实行动减轻企业负担,持续优化药品领域营商环境。
在“亮码入企”检查模式下,执法人员开展现场检查前,需登录平台提交检查计划并完成审批赋码。入企时,通过手机端出示动态“检查码”,企业扫码即可一键核验执法主体合法性、检查事项及依据、执法人员资质信息、年度检查频次统计等内容。检查结束后,企业还能扫码查看检查结果、在线评价或投诉,形成“检查—反馈—监督”闭环管理,真正让执法全程在阳光下运行。目前,自治区药监局已完成本级执法主体资质确认、监管平台深度对接及执法人员全员实操培训。
按照自治区药监局《关于规范药品领域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方案》要求,根据企业风险等级和信用评价,实施“高、中、低”三级动态监管。其中,高风险企业每半年必查现场,强化非现场辅助监管;中风险企业每年一次“现场+非现场”组合检查;低风险企业以非现场检查为主,年度抽查比例不低于30%。信用良好的企业纳入“无事不扰”清单,减少现场检查干扰。推动开展跨类别跨层级跨部门联合检查,对同一企业多部门检查任务实行“合并实施、结果互认”,明确检查结果1个月内复用,避免重复检查。数据显示,自治区药监局本级2025年上半年涉企检查次数同比减少13.8%,作出行政处罚数量同比降低28.6%。(记者 智慧 实习生 冯世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