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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解读宁夏一号文件之一
2020-02-27 07:00:00   
2020-02-27 07:00:00    来源:宁夏日报

  近日,自治区党委、政府发布《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实施意见》。这是自治区党委、政府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对我区“三农”工作作出的总体战略部署。为便于广大干部群众充分了解一号文件的背景、主题、要求和任务,即日起宁夏日报开设“政策解读 聚焦自治区一号文件”专栏,进行深入解读。

  近日,自治区党委、政府发布《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20〕1号),以下简称“一号文件”,确定了2020年全区“三农”领域的重点工作,明确提出把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首要任务,具体做好全面完成脱贫任务、彻底解决“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巩固脱贫成果三个方面的工作。

  目前,我区剩余的贫困人口总量不大,但大多是困中之困、贫中之贫。今年剩下的1.88万贫困人口中约40%以上是患病、残疾或失去劳动能力的人员。若这部分人不能如期脱贫,将影响我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成色。保持打攻坚战的势头,一号文件提出了三条硬要求:持续发力防松劲,严把标准防闯关,巩固成果防返贫。

  在组织领导上,要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脱贫攻坚责任,严格落实“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落实五级书记的主体责任,筑牢各级各部门联动配合、合力推进的攻坚格局。

  在推进措施上,要聚焦脱贫攻坚重点、难点和弱项,中央巡视反馈问题和各类考核评估、督查巡查、审计检查等发现的问题,紧盯不放,切实做到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整改落实。

  在主攻方向上,对于贫困县的深度贫困地区,必须集中力量进行强力帮扶,确保如期脱贫。对于特殊贫困群体,通过统筹各类社会保障政策,实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特别是对患病、残疾等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各地要全面落实低保、医保、养老保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政策,把脱贫责任和措施落得更实更细。

  一号文件在强化要素保障方面出台了具有含金量的政策: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加大财政金融政策支持力度;优化资金使用方式,重视对建档立卡边缘户的支持;对已实现稳定脱贫的县,可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专项扶贫资金,支持非贫困县、非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其中特别提出:深入开展闽宁对口扶贫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建设运营好扶贫产业园、扶贫车间。针对部分扶贫移民群众生产生活存在的实际困难问题,要求各地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力度,确保农民群众稳得住、能就业、逐步能致富。

  关于彻底解决“两不愁三保障”问题,一号文件提出,对标“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建立动态清零监测机制。认真组织开展建档立卡动态调整、脱贫人口“回头看”和“两摸底一核实”工作,及时跟踪监测、因户施策、精准帮扶。同时,紧盯贫困大病患者、残疾人、单老双老户三类特殊群体,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把帮扶措施精准落实到村到户到人,不让一个低收入家庭孩子因病因残辍学失学。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住院自付比例控制在10%左右,保证不因大病、慢性病救治返贫。对建档立卡户危房提出实行即增即改。各地要严格贫困退出关,要坚持“两不愁三保障”现行标准,确保脱真贫、真脱贫。

  关于巩固脱贫成果问题,一号文件提出了“四不摘”的硬举措:对已脱贫的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严格做到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尤其是对摘帽县、脱贫村,要扎实开展脱贫攻坚普查,对已脱贫人口,全面排查“三落实”“三精准”“三保障”突出问题,查补漏缺。加强对不稳定脱贫户、边缘户动态识别,加强返贫监测预警,及时将返贫人口和新生贫困人口纳入帮扶。看脱贫攻坚的成色,既要看群众是否真正有了增收渠道,也要看是否可持续。对此,一号文件提出:强化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推进消费扶贫,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

  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今后如何办?一号文件提出,扶贫工作将从集中攻坚转向常态化帮扶,并要求各地要做好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衔接、机制衔接、工作衔接。按照中央要求,我区将选择部分率先脱贫、目前已稳定脱贫的县,积极开展试点,及早为该工作积累经验。(记者 张瑛)

【编辑】:王雪玲
【责任编辑】:邵志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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