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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检察官郭美玉:用心用爱护航未成年人成长
2022-07-03 22:02:05   
2022-07-03 22:02:05    来源:中国新闻网

  “有时一些孩子会对我说‘阿姨再见’‘检察官再见’,但我却希望我们‘再也不见’。”近日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郭美玉坦言,她希望自己所办理案件中的未成年人都能够健康阳光地成长,“我不想所经手的案卷中再出现这些孩子的名字,不想有孩子再受伤害,也不想他们再误入歧途。”

  自2014年从事未检工作以来,郭美玉一直用真心爱心传递司法温度,护航未成年人成长。截至2021年,她已办理各类涉未案件505件699人,其中从严从快处理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88件121人,救助103名未成年被害人,落实救助资金100余万元。委托对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210余人次,帮助170名未成年被害人走出心理阴霾。

  “在我的眼中,没有一个孩子生来就是坏小孩,只有找到涉罪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才能对症下药,唤醒他们善良的一面。”每当办理涉罪未成年人案件时,郭美玉都会坐下来,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聊家庭、聊学习、聊兴趣爱好。“我会去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是家庭教育出了问题,还是经济上存在困难……”

  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案件时,郭美玉为了引起该涉罪未成年人小明(化名)的共鸣,专门利用业余时间学习了一些计算机知识。

  “其实我是个‘计算机盲’,但是为了让孩子对我打开心扉,我就提前去了解他的兴趣爱好。”面对善于倾听的郭美玉,小明坦白了自己利用计算机技术进行犯罪的事实。“在聊天过程中,我发现这个孩子很有才,有很多闪光点。我告诉他,完全可以考一所好大学,将来凭借自己的计算机技术通过正道去挣钱。”

  郭美玉认为,“结案”并不是办理涉罪未成年人案件的终点,重要的是如何挽救未成年人,使其回归家庭、回归学校、回归社会。

  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涉嫌盗窃犯罪案件时,郭美玉敏锐地发现,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乐乐(化名)犯罪的原因与家庭教育不当、监护缺失有关。为此,郭美玉向乐乐发出《训诫令》,向其父母发出《责令监管通知书》,责令其父母履行监护和家庭教育职责,并委托专业社工团队对乐乐开展为期6个月的观护帮教和家庭教育指导。

  同时,郭美玉与司法社工带着乐乐一起参加公益活动,接受法治宣传教育等,引导乐乐逐步成为一名积极、阳光、向上的人。最终,乐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与父母的关系也变得更加融洽。

  多年来,郭美玉一直坚持用爱感化涉罪未成年人,她所经手的案件中,涉罪未成年人再犯罪率一直保持为零。而面对那些被侵害的未成年人,郭美玉又努力用温情去抚平他们内心的创伤。

  “每一桩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都让人很痛心,我能清晰地记得每一个被害人无助的样子,以及嫌疑人狰狞的面孔。”在从严从快处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外,郭美玉还协调公安机关,在中卫市沙坡头区建成了宁夏首个在医院设立的未成年人“一站式”保护中心。

  郭美玉说,将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在医院,能够在案发后第一时间对遭受侵害的未成年人开展人身检查。同时,保护中心内温馨的设置,也能够缓解受害未成年人紧张的情绪,避免其受到二次伤害。

  郭美玉认为,涉及未成年人性侵害案件提前介入十分重要。因此,她积极与公安机关沟通协商,就建立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全覆盖”达成共识,起草印发了《关于提前介入性侵害未成年人等重大刑事案件侦查活动的工作办法》。2021年,中卫地区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提前介入率达到137%,有效震慑和打击了此类违法犯罪,保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此外,为提高未检工作的智能化、现代化、高效化,郭美玉还主导建立了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平台,实现了校园欺凌等侵害未成年案、事件的快速发现、快速受理、快速惩治。

  从事未检工作多年来,郭美玉以“爱”字出发、“情”字为重、“帮”字着眼、“教”字入手、“育”字为标,认真办好每一起案件。她笑言,自己和同事已经有了“职业病”:“在大街上看到形迹可疑的孩子,我们会跟着走一截路,怕发生意外;看到河边有戏水的孩子,我们也会停下来,让他们远离危险的水域。”

  事实上,未检工作复杂且辛酸,但郭美玉依然“乐此不疲”,“我一直认为未成年检察官一定要有激情,一定要有爱,只有用心、用爱,才能干好这份‘良心活’。”(中新网记者 杨迪)

【编辑】:姚振国
【责任编辑】:姚振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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