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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有“金”难用
金额低于30%需补交,征收难度大
2017-06-20 10:57:17   
2017-06-20 10:57:17    来源:银川日报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作为买房时必须缴纳的一笔费用,交了这笔钱很多人却不知道怎么用,也不了解这笔钱的使用情况和管理状况。其实,这笔作为房屋维修的专用资金对于居民来说非常重要,当房子过了保修期之后,就只能靠这笔钱进行修缮。记者通过走访多个小区,了解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门槛高,居民交了钱却不能使用的无奈。

  申请门槛高使用困难

  家住金凤区明园小区14号楼3单元502的秦先生,房屋漏水已有一年多的时间了,他多次找物业公司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可是一直没办成。秦先生告诉记者,他家住在顶楼,每到雨季房顶就会漏水,房顶和壁纸全都泡了,干了以后墙皮哗哗地往下掉。“现在每到下雨天都感觉特别揪心,找了很多次物业也没得到解决,居委会也找了,真不知道该怎么办。”秦先生苦笑着说,现在家里简直像是“雨景房”。

  动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都需要哪些手续?为什么这笔钱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黄河东路办事处物业办主任李碧舟告诉记者,今年办事处申报了需要维修的有9处,目前批下来的只有4处,这在李碧舟来看已经是比较多的了。申请如此困难主要是因为申请门槛过高,比如房顶漏雨需要维修,就需要整个单元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还要符合整个单元楼顶部面积超过30%都漏雨,才可以申请。

  也就是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大家的钱,需要大多数人同意才可以使用。从面积来看,想动用这笔钱只有在大面积维修时才可以使用,个别出现漏水点不能申请。摆在申请人面前的是,想要通过单元楼三分之二业主的同意非常难,顶层以下的住户没有受到漏雨影响却要使用共同资金,想说服他们很困难。再有就是漏雨面积超过30%,能达到这个条件的单元楼也非常少。

  银川市供热物业办资金科科长王珍告诉记者,目前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超过50%都是房顶漏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途非常广,所有小区涉及到的公共区域都可能用到这笔资金,所以王珍和同事在进行审核的时候非常谨慎。原则上就是要将这笔有限的资金用到涉及范围更广的领域,比如小区二次供水系统的维修,外立面脱落等影响居民安全的领域。

  资金低于30%需要续交居民不买单

  据了解,我市最早收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1996年,那时只针对房改房收取,每平方米收取10元。2002年,我市商品房也开始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只有缴纳过这笔钱的小区业主才能申请使用该费用。随着时间的推移,最初缴费的一批住宅已经过了房屋质保期,越来越多的小区开始申请使用这笔资金。随着更多的房屋过了保修期,每平方米征收10元的费用已经无法满足需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从2012年,每平方米由10元调整到带电梯的住宅每平方米50元,不带电梯的每平方米40元。

  “如果将门槛降低的话,需要维修的地方太多。”王珍介绍,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原则就是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人决策、政府监督,不能降低门槛使用的原因就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一个单元业主的共同资金,如果降低门槛使用就会侵犯其他业主的权益。

  记者了解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一个比较尴尬的问题就是续筹难。许多老旧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已经使用过,房屋如果再出现问题的话,这部分资金是很难筹集的。就拿明园小区来说,这个小区的房屋建设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总共有16栋楼,其中4栋楼是经济适用房,他们尚未使用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此次被列入专项资金维修范围的14号楼就是其中之一。另外,这个小区还有12栋楼是房改房,都已经使用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目前账户里的资金低于首期缴纳的30%,按规定应该要续筹,但目前没有居民愿意再次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加强资金合理使用规范管理

  按照《银川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居民诉求,所属业主委员会或物业公司向三区物业办申报维修事项,经市供热物业办和三区物业办对维修项目进行现场勘查,确认属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范围,由业主委员会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征求意见,予以公示,并选定维修单位。三区物业主管部门初审同意,报市供热物业办审核无误后将按合同约定拨付资金进行维修,也就是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要通过7道程序才能使用。

  为了让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到最应该用的地方去。今年,市住建局加快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力度,工作人员和三区政府物业办工作人员到各小区对申报的135个维修项目进行了交存资金查询及现场勘查,将金凤区森林公园鸣柳岛、兴庆区安东小区等62个维修项目列入维修计划。

  王珍告诉记者,通过业委会和物业部门对其他业主做工作,很多顶楼以下的住户也转变了观念,楼顶属于公共建筑区域,出现的问题也是大家的问题。“兴庆区丽水家园二区40号楼楼顶,工人们正在对原楼顶基层进行清理,很快这个小区楼顶的漏雨问题将得到解决。”王珍说,该小区属实施物业管理的小区,根据居民诉求,所属业主委员会向三区物业办申报维修事项,经市供热物业办和三区物业办对维修项目进行现场勘查,确认属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范围,由业主委员会向业主征求意见,三区物业主管部门初审同意,报市供热物业办审核无误后将按合同约定拨付资金进行维修。

  为加强专项维修资金科学化、系统化管理,市住建局供热物业办继续完善专项维修资金规章等配套法规体系建设,对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进行合并升级改造,已初步搭建了系统构架,进入调试运行阶段。截至目前,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累计使用3900万元,切实解决了我市商品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记者 李鲲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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