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秋冬季以来,秸秆焚烧呈爆发式增长,直接影响了环境空气质量的改善。11月23日,来自宁夏“蓝天碧水·绿色城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一份通报显示:最近一周,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个别县(市、区)依然存在焚烧秸秆行为。
11月15日至21日,执法人员在银川市三区及永宁、贺兰两县共发现5处焚烧秸秆、杂草区域,在平罗县发现秸秆焚烧区域5处,在青铜峡市发现3处,部分区域有多处大面积焚烧秸秆留下的黑斑。据统计,10月30日至11月22日,自治区环保厅检查组共发现38处秸秆焚烧区域,其中银川市19处、石嘴山市9处、吴忠市8处、中卫市2处,部分区域多处焚烧秸秆且烟尘较大。
据研究分析,农作物秸秆、树叶等生物质焚烧产生的浓烟中含有大量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以及可吸入颗粒物等,是灰霾的重要组成部分,会导致大气中的PM10等污染物指数明显升高。从巡查总体情况看,今年我区秸秆、树叶焚烧问题较为严重,尤其是川区更为突出。为完成国家“大气十条”考核目标,扭转宁夏环境空气质量不升反降的态势,自治区“蓝天碧水·绿色城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1月9日向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致信时指出,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控,并对存在的秸秆焚烧行为问责。
自10月30日以来,我区各地持续对秸秆焚烧进行专项检查巡查,在禁止秸秆焚烧行为的同时,已陆续启动问责程序。截至目前,贺兰县监察局对存在秸秆焚烧现象的常信乡乡长进行了诫勉谈话,给予常信乡1万元罚款,对常信乡党政主要负责人每人罚款2000元;青铜峡市纪委启动问责,对存在秸秆焚烧现象的叶盛镇、陈袁滩镇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及包村干部、村党支部书记分别给予约谈提醒、诫勉谈话、做出检查等处理。其他地区也启动问责处理工作。(记者 赵锐)
■相关链接
11月15日至21日秸秆焚烧巡查情况
●银川市兴庆区掌政镇碱富桥村、金凤区快速通道与银西高铁交汇处东南侧空地、西夏区银巴路农四组公交站北200米处、贺兰县石银高速S27暖泉农场基建队附近、永宁县望洪镇东河村三组靠近滨河大道东侧500米处,存在焚烧秸秆、杂草情况。
●平罗县石银高速S27冯家沟、前进农场一站和三站、沙湖生态旅游区西北侧,存在焚烧秸秆和杂草情况,且有多处大面积焚烧秸秆留下的黑斑。
●青铜峡市陈袁滩镇唐滩村五组、小坝镇先锋三组、关马湖高速路出口西100米处,有焚烧秸秆情况及多处焚烧秸秆留下的黑斑。 (赵锐整理)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联系方式
宁夏新闻网(www.nxnews.net)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或建立镜像 宁夏日报报业集团 宁夏互联网新闻中心 Copyright 2000-2012 NXNEWS.NET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中山南街47号宁夏日报新闻大厦 邮编:750001 新闻热线:0951-5029811 传真:0951-5029812 合作洽谈:0951-6031787 国务院新闻办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号:6412006001号 国家广电总局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908244号 新闻出版总署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宁)002号 公安网监备案编号:宁网安备640100002 工信部ICP备案编号:宁ICP备050066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宁B2-20060004 法律顾问:言成律师事务所 鹿璐 电话:13369511100,151095191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