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银川市金凤区的郭先生,因位于小区门口的自营超市失火造成损失,7年拒交物业费。12月14日,经银川市金凤区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调解,捋清责任后,小区物业公司因失职向业主郭先生赔偿了1.5万元损失,化解了双方7年之久的物业纠纷。
郭先生在金凤区一小区门口经营超市,因欠交7年物业费被物业公司一纸诉状告到法院,但经金凤区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专职调解员深入了解后发现,郭先生欠费事出有因。原来,2010年,郭先生的超市因窗户下堆放废品自燃引发火灾,致使超市部分商品及其部分生活用品烧毁,造成近2万元经济损失。事发后,郭先生与物业公司就赔偿一事多次进行协商均无果,因此停止向物业公司交物业费。
据了解,金凤区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接到法院委托调解函后,专职调解员多次与业主及物业公司沟通。郭先生表示,拖欠物业费是因为超市着火的事情没有得到解决,物业公司以其多次在小区醒目位置及超市周围张贴温馨提示,告知大家禁止堆放废品、垃圾为由,认为物业公司已尽到应尽责任。调解中,双方各执一词,僵持不下。
金凤区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专职调解员表示,小区公共区域堆放的杂物是导致火灾发生和蔓延扩大的原因,但物业公司仅张贴通知督促业主清理杂物,并没有真正实施清理的行动,明显怠于履行公共区域的管理职责,因此对火灾事故造成的损失理应承担赔偿责任。经协商,物业公司先向郭先生赔偿1.5万元,在扣除物业费后,郭先生又补交了1万元。至此,这场拖了7年之久的物业纠纷终于得到圆满解决。(记者 房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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