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5月25日从宁夏公安厅交管局获悉,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经自治区政府会议研究,批准成立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
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成立后将在自治区政府的领导下,全面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其中包括:综合研判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组织制订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五市人民政府及宁东管委会解决道路交通安全难点突出问题;组织、协调对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存在严重安全问题的道路交通事故开展深度调查,分析查找安全隐患、管理漏洞及薄弱环节,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推动相关部门、行业、企业整改问题和追究责任等。(王婧雅 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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