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夜色降临,中宁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民警巡逻至人民广场时,一名保洁人员带着一名哭泣的儿童报警。这已是今年中宁县公安局“捡到”的第37名走失孩童。
面对约3岁男童,民警为其擦干眼泪,询问得知,该儿童跟随爷爷散步走失。从男童断断续续的描述中,民警得知其家长的联系方式。随即,民警与男童的母亲取得联系,将其送到家。经核实家长身份信息后,民警叮嘱家长一定要提高安全意识。
据民警介绍,今年以来,中宁县公安部门每个月都会接到数起孩子走失的报警,大多为2岁至6岁孩子,走失高发场所为商场、公园、广场、车站、超市、游乐场和大型活动现场。
民警提醒家长,人多处务必牵紧孩子,外出时可在孩子口袋里放张写有联系方式、家庭地址等信息的纸条。同时,一旦孩子走失,一定要尽快报警,平时也应教孩子向警察求助。(记者 杨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