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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坠物、抛物,城市上空的痛
2019-06-24 07:15:48   
2019-06-24 07:15:48    来源:新消息报

  6月13日上午9点19分,在深圳市福田区某小区,一名5岁男孩跟妈妈走到一水果店门口时,忽然从高空坠下一块玻璃窗,瞬间砸到了他身上,男孩当场倒地。虽经多方全力抢救,但男童最终因伤势过重离世。紧接着,6月19日,南京一名放学回家的女童在家门口被楼上8岁男童高空抛物砸中头部……一时间,高空坠物、抛物成为人们的关注焦点。而在宁夏,也发生过不少类似的事情,并造成十分严重的后果。

  宁夏也发生过高空抛物致人死亡事件

  2017年11月24日,一个月大的男婴明明在固原市原州区某小区,被家人抱着在一栋楼下晒太阳,突然一个鞋盒从天而降,正好砸中明明头部。明明被砸中后,没有哭闹,也没有呕吐、惊厥等症状,所以大人们也没有太在意。11月29日,明明突然出现烦躁、吐奶,睡眠惊厥、尿色发黄等症状。没多久,明明睡眠时间延长,左侧眼睑下垂,无法闭合,皮肤黄疸,家长立即带他到固原市人民医院就诊,颅脑CT提示硬膜下血肿,当地医院建议就诊上级医院。最终,由于孩子太小加之拖延时间较长,无法手术,明明不幸离世。 

  2016年6月29日,银川的马老汉夫妇遭遇了一场无妄之灾。住在4楼的邻居梁先生随手往下扔了一袋垃圾,正好砸中了正在楼下侍弄菜园的马老汉头部,双方吵了几句,没想到梁先生父子竟冲下来对老两口拳打脚踢。 

  2015年的一天,中学生小林经过丽景街一家宾馆时,被一袋从天而降吃剩的麻辣烫砸中。他的校服当场就被汤汤水水弄得满是油污,自行车上也挂着米线。 

  ……

  网友建议安装朝天摄像头

  一起起高空坠物、抛物事件,在给当事人家庭带来创伤的同时,也刺痛了万千网民的心。 

  有不少网友向本报诉说自己的遭遇。 

  网友“尘与雪”:家住一楼,玻璃三天两头就被楼上住户扔的垃圾弄脏了,给物业反映说没办法。 

  网友“晓”:富宁小区1号楼1单元楼上天天高空抛物,各种垃圾,甚至还有建筑垃圾,细思极恐。 

  网友“活在经典之外”:我家楼上经常往窗外扔垃圾,过年时直接把炮从窗户伸出来放。 

  网友“麦尔乐大客户”:前几天从兴庆区湖滨小区路过,楼上有人扔下一包垃圾,还好没砸到头上,真是让人生气; 

  网友“CAROLELU”:家住一楼有院子,从楼上掉下来一个花盆差点砸到老人,然后给物业申请安装了玻璃阳光房,结果玻璃一年被砸坏5块,拿着掉下来的东西到楼上询问,全都不承认。 

  有研究表明,一枚60克的鸡蛋,从4楼抛下来会让人起肿包,从8楼抛下来就可以让人头皮破损,从18楼高甩下来就可以砸破头骨,从25楼抛下可使人当场死亡。高空坠物的危害很大。所以,不经意间从高楼扔下的小物品,有可能会给楼下的行人带来致命打击。 

  部分网友认为,应该向杭州市昌运里小区学习,为防止有人高空抛物,安装防高空抛物监控,摄像头全部朝天,将摄像头成为高层小区的硬件标配设施,并制定法律法规,对高空抛物行为严厉处罚。

  除了高空抛物,还有坠窗事件

  高空坠窗事件,也曾在我们身边发生,只不过幸运的是没有造成伤亡。 

  早在2015年3月4日,家住银川市阅海万家A区的陈女士就曾向本报反映,当年3月2日,银川刮大风,她正在做饭时,就听见屋外“砰”的一声,她四处查看,发现大风居然把邻居家的一个玻璃窗给吹掉了。 

  银川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曹东育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北方一般风比较大,住户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发现生锈不牢靠的要及时维修更换,遇到大风天,出门前一定要关好窗户。物业方面,要对老旧小区,尤其十年以上的老旧小区,除了要在公共场所排查隐患以外,还要提醒业主不要高空抛物、及时保养维修自家门窗等,特别是推拉扇的窗纱,时间长了容易脱落。如果家里没有人,不管是内开、外开还是推拉窗,出门就要把窗户关好,而且现在使用钢化玻璃比较多,钢化玻璃有一定自爆率,如果发现玻璃有裂缝及时更换。从施工方来说,要加强工程施工质量,窗户配件、连接件等必须符合相关要求,在设计时可以向香港等地学习,在高层建筑下方建绿化带、草坪之类的,或者在建筑底层上方建一个厚实的篷,或者建个裙楼,这样一旦有高空抛物、坠物不容易伤到人。在从行人角度来说,走路不要溜墙根,大风天气尤其要远离墙根、广告牌等危险物体。

  律师说法

  对于大家都关心的高空抛物、坠物的责任划分问题,宁夏大远律师事务所律师陈良富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之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高空坠物导致人员伤亡,通俗的说:建筑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需要承担责任,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免责。一般情况下,房屋的业主(所有人、使用人)、物业管理公司(管理人)根据责任大小按照比例承担责任,具体比例根据不同情况而定。但对于受害方来说,全体业主依然是第一责任人,受害方可将相关业主、物业公司、租户(如果有)、维修公司(如果有)一起告上法庭。(记者   王若英)

【编辑】:姚振国
【责任编辑】:贺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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