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一行行歪歪扭扭的字,永宁县检察院检察官丁建刚的心里暖暖的。
永宁县闽宁镇小萍的父亲马某军,2010年因触犯法律被判处无期徒刑。小萍不满一岁时,母亲于某离家出走,后再婚又生育了两个孩子。于某离家后,再未履行过对小萍的抚养监护义务,小萍一直与爷爷马某仓相依为命。
“我快70岁了,依靠最低生活保障维持生计,孙女不能因为家庭困难上不起学呀。”马某仓多次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希望将小萍纳入低保或者困境儿童保障,均未果。
眼看孩子即将入学,马某仓急得上火。2018年9月,永宁县检察院开展困境儿童摸排工作,检察官敲开了马某仓的家门。
永宁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专干调取小萍父亲服刑、母亲再婚的证明,以及其他一些必要材料,查阅国家政策及相关法律,认为小萍的情况符合困境儿童条件,于是向永宁县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建议永宁县民政局为小萍办理困境儿童社会保障津贴,后又持续跟进办理进度。
今年3月,永宁县民政局审定认为小萍的情况符合困境儿童社会保障的条件,将小萍纳入困境儿童保障名单,每月补贴531元。当月,小萍便领到了困境儿童补贴。
“人民生活有困难,党的政策有保障,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有温情,检察官的热心爱心暖民心……”马某仓手写的这封信,透着浓浓的感激之情。
去年以来,永宁县检察院共对8名未成年人开展观护帮教工作。截至目前,永宁县检察院与有关学校、企业、司法行政机关共建法制教育基地、观护帮教基地5所,积极落实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德育培养等工作,现已有3名涉罪未成年人经过观护帮教工作回归社会。(记者 乔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