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贺兰县两名学生家长向银川市12345投诉,反映贺兰四中、回中附近个别商店向在校学生高价销售零散香烟。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成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这几家商店进行处理整顿。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商店老板王某3次批评教育、一次行政处罚后,王某仍然我行我素。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建议贺兰县烟草专卖局吊销该商店的烟草专卖许可证,但贺兰县烟草专卖局称无法律依据,难以执行。
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请求贺兰县检察院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帮助解决。接到请求,贺兰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主管领导立即联系贺兰县烟草专卖局商量对策。当日,检察干警来到该商店,发现该商店不但没有按规定在显著位置设置“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的标志,还在醒目位置贴着大大的“烟”字。经调查,商店老板承认给在校学生销售香烟。
贺兰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干警立足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依法对该商店老板释法说理,王某听后态度逐渐转变。
检察干警建议贺兰县烟草专卖局停止向该商店供应烟草一个月,要求该商店限期整改,贺兰县烟草专卖局当场采纳。(记者 乔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