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金凤交警一大队民警对路面违停车辆进行执法。宁夏日报记者 刘惠媛 马照刚 摄
近期,很多银川市民反映,一些公共场地或路段被椎形筒、石墩子、隔离桩等“神器”霸占,严重妨碍了行人出行。“不知道是防止乱停车,还是给人使绊子,在公共用地上设置这些障碍,影响市容市貌不说,这种行为是否合法合规?”市民石女士提出疑问。
5月18日,记者在银川市兴庆区永安巷永乐家园东门口看到,10余个石墩子临街摆成一个弧形,一个长约一米多的黄色防护栏被固定在其中两个石墩子中间,护栏上挂的提示牌写着“消防通道,禁止占用”。该小区住户反映,每天出入大门都要绕着走。“这些石墩子围在这里是为了防止机动车乱停乱放,但也影响了大家的出行,尤其是对年老体弱或眼神不好的人十分不利。”小区一居民对记者说。
采访中,记者注意到,银川市一些街巷商铺门口“圈地”现象也很普遍,很多商铺门前都会用石墩、禁停牌设几个障碍物拦车,有的直接在地上用大字写明“此处禁止停车”。
在兴庆区西桥巷南街,沿街商户更是将门前的车位霸占,能否停车需要商户挪动“机关”说了算。“家里来亲戚想在小区门口停个车都停不上,有时候为了停车还要和商户打嘴仗。”居住在附近的小区居民反映。而商铺老板认为如果车辆停在店门前,店面被挡住,生意就没法做。一些餐馆负责人说,店门前设置障碍物也是出于无奈,因为餐厅要优先考虑顾客停车,如果因为没地方停车流失顾客,会对生意造成损失。
“谁的门前谁做主”竟成了不成文的规定,公共道路使用权究竟属于谁?银川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除少数单位门前的土地在建筑规划中确定归该单位所有外,其他公共道路、公共停车位均属于社会公共资源,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以设置障碍物等形式占用道路及公共停车位,也无权拒绝或禁止他人停放车辆。(宁夏日报记者 李锦 刘惠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