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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侦监”办案明察秋毫
2019-05-29 08:09:30   
2019-05-29 08:09:30    来源:宁夏日报

  “况某有很大嫌疑,但为什么公安未立案?”灵武市检察院检察官郭长有通过“智慧侦监”信息平台发现一个重大疑点。

  2015年5月初,况某得知孟某想买冰毒,便联系广东籍毒贩“铁哥”,双方达成交易。“铁哥”为表示感谢,提出给况某好处费,但况某提议将好处费折抵为10克冰毒邮寄给其在银川市的朋友孟某。5月11日,孟某约朋友吸食毒品时,被银川市公安机关抓获。

  2018年,灵武市检察院被最高检确定为“智慧侦监”试点检察院。该院“智慧侦监”主要有3个平台:“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是对灵武市所有行政执法案件进行监督,一旦发现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后,再通过调阅案卷、走访当事人等方式进行调查处理;检察官将公安机关获取的行政执法、刑事执法案件数据信息整理后,导入驻公安机关检察官监督办公室工作信息平台,对公安机关的立案活动、侦查活动是否存在违法行为进行分析研判;刑事检察综合服务平台通过发送短信的形式,向犯罪嫌疑人的近亲属或辩护律师推送审查逮捕案件受理和批准逮捕两个环节的综合性信息,引导犯罪嫌疑人家属依法行使知情、辩护、控告等权利。

  正是通过“智慧侦监”信息平台,检察官发现孟某和况某之间存有转账记录,认为况某行为已经构成贩卖毒品罪。2018年2月22日,灵武市检察院向公安机关发出通知,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2月24日,况某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银川市公安局宁东公安分局刑事拘留。经法院审理,最终况某以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00元,依法追缴违法所得9000元。

  目前,灵武市已有18家行政执法单位接入“智慧侦监”系统,截至去年,共审查录入行政执法案660余件,建议行政执法单位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刑事犯罪案件16件。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5件25人,提起公诉3件5人,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1件2人。(记者 乔素华)

【编辑】:杨兆莲
【责任编辑】:贺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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