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银川市公安局金凤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办案民警介绍,去年5月,一位受害者在微信朋友圈找到一家小额借贷公司,向其借了3万元,扣除手续费中介费等费用后,到手只有22000元,并且还款期仅有7天时间。
然而,这只是噩梦的开始。紧接着,犯罪嫌疑人以“拉长借款周期”“家访费”“中介费”“服务费”为由虚增借款债务,从此受害人陷入“套路贷”中难以自拔:逾期还款1天,需要500元违约金,逾期两天,违约金就成了1000元……最终,该受害人前后偿还了14万元,依旧没有还清贷款。
如果受害人无力偿还,借贷公司就会采取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恐吓、殴打等暴力手段追讨债务,借机侵吞房产或其他财产。
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说,“套路贷”犯罪已成为影响金融市场秩序的一大毒瘤。
“套路贷”违法犯罪分子大多以看起来“很正规”的“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公司”等进行伪装,以“无抵押、当天放款、零首付”等为噱头,诱骗被害人签订虚假借款合同,以转单平账的方式或提起虚假诉讼等方式非法占有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财物。
此案中,公安机关抓获的“套路贷”团伙犯罪嫌疑人有8名,他们在金凤区商业中心租房办“公司”来掩人耳目。借贷前,该团伙都会要求到受害人家中进行走访,一来查访受害人的家庭条件和还款能力,二来看人下菜碟,收取手续费,如当事人好欺负,则费用比较高。
“套路贷”团伙最居心叵测的是将借贷者引入债务“无底洞”。他们以民间借贷为幌子从事非法放贷活动,表面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借款人签订的是年利率24%的借条合同,而实际还款中往往远超法律规定标准。
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提醒广大群众,要提高防范意识,选择具有贷款资质的正规金融机构进行贷款。准确评估个人还款能力,量入为出,理性借贷,不要轻信没有资质的非正规公司发布的“无利息、无担保、无抵押”的虚假宣传广告,避免落入“套路贷”陷阱,遭受财产损失和不法侵害。(记者 裴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