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马克思、恩格斯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察分析宗教现象和宗教问题,创立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为马克思主义政党正确认识和处理宗教问题提供了理论基础
马克思主义关于宗教的基本观点
一是宗教作为一种意识形态,是对社会存在的反映,这种反映采取了幻想的方式。宗教以超自然、超人间力量的形式反映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并把这种力量神圣化,使之成为主宰人们日常生活的支配力量。
二是对宗教的认识和分析不能仅从宗教本身出发,不能单纯用精神性的因素去解释宗教现象,要到宗教所赖以生存的社会经济基础中去寻找宗教的根源和本质,要从社会生活的现实基础出发来认识和说明宗教。
三是与其他任何社会历史现象一样,宗教也有其产生、发展和消亡的规律。随着宗教存在根源的消失,宗教将会自然消亡,但这将是一个极其漫长的自然历史过程。
四是作为远离经济基础的意识形态,宗教具有相对独立性和反作用于经济基础的能动性,要认识到宗教作为一种精神力量对经济社会生活的影响和作用,认识并把握其规律,从而发挥宗教的积极作用,抑制其消极作用。
马克思主义政党对待宗教的基本态度和原则
马克思、恩格斯提出了马克思主义政党对待宗教的基本态度和原则,列宁在新的实践中加以坚持和发展。这些基本态度和原则主要包括:公民有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享有平等权利;国家实行政教分离、教育与宗教分离;各宗教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还主张,处理宗教问题要服从并服务于党在一定时期的中心工作,要团结和争取信教群众,不要因信仰上的不同而把信教群众推到对立面;就国家而言,宗教是私人的事情,而对马克思主义政党来说,宗教不是私人的事情,党要坚持对工人群众进行无神论宣传教育,帮助他们树立科学的世界观,防止宗教对党员思想的侵蚀,开展无神论宣传要注意方式方法,不能伤害宗教感情。
坚持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关键是要坚持其所体现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深刻把握其基本原理。要充分理解马克思主义宗教理论的实践特性和开放特性,着眼于妥善处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宗教问题,善于总结提炼宗教工作实践的成功经验,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中国化、时代化和大众化。
(宁夏党校、行政学院民族宗教理论与政策研究中心 宋平伟摘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