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根据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组成整个国家机构,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一种政权组织形式。
1954年9月15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来,中国人民找到了实现民主权利的制度载体。这是我们国家政治文明发展史上的一个伟大跨越,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伟大创造。
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仅是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最高实现形式,更是中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载体,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必须长期坚持、不断完善。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和统一战线学说与我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其基本内容包括: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首要前提和根本保证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基本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以宪法和法律为根本活动准则。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人民政协”或“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