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让审判有“主客场”
改革开放越深入越需要法治,根本上在于营造法治化制度环境,不断增强微观市场主体活力。
第一,推动经济领域高质量立法。要顺应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新形势,加快市场经济领域有关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工作,使社会经济关系调节都有法可依;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导,强化“创新是第一动力”意识,加强知识产权立法和审判等工作,加强环境资源保护立法和审判等工作。
第二,进一步落实平等保护原则。平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础和基本要求。要切实转变司法理念,依法平等保护各类所有制主体合法权益,及时废止或调整完善有悖于平等保护民营经济的条款。要深入调查研究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型法律关系。落实平等保护原则不是道德要求,而是严肃的政治要求。司法部门应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决避免“办一个案子,垮了一个企业,跑了一批企业家”,更不能有审判“主客场”现象。要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措施,减少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并以零容忍态度查处利用审判执行权侵害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三,提升公正执法的公信力。近来,人民法院依法重审了几起典型案例,实事求是地区分了罪与非罪的界限,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成为落实产权保护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政策的“标杆”,发挥了“立木为信”的示范作用。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是维护党和政府公信力的有力武器。新时代,要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的原则,加大涉产权冤错案件依法甄别纠正力度,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补足立法上的薄弱环节
进一步来看,要立足于发展动力转换、高水平开放及激发各类经济要素活力的要求,不断补足薄弱环节,逐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
要完善激励创新的法律制度。知识产权及其保护制度是推动创新的重要保障。要按照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求,加快完善激励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完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版权等法律法规和配套的行政法规,尽快填补有关法律空白。
要加强知识产权法院建设,加强知识产权类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的审理,统一审理标准,并加快推进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让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同时,探索加强科技立法,完善促进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法治保障,加快建立支持创新的风险投资法律体系,完善技术移民、外国人永久居留等法律法规,以吸引国际优秀人才来华创新创业。
要健全产权保护法律制度。产权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保护产权是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一方面,要加强对国有资产所有权、经营权和企业法人财产权保护,修改完善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内部人控制;加强对集体资产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保护,切实保障农户的土地承包权、经营收益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另一方面,要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产权保护,完善保护私有财产权法律制度,清理修改不利于私有产权保护的法规政策,确保个人和非公企业法人财产权不受侵犯,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要加强市场法律制度建设。生产要素有序流动是市场经济高效运行的必要条件。要按照“市场在配置资源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原则,加快制定和完善发展规划、投资管理、土地管理、能源和矿产资源管理、金融证券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公平交易和平等使用。发展规划立法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适应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为此,需要进一步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加大消费者保护力度,规范市场行为。同时,进一步完善反垄断法、反不当竞争法等,反对地方保护、行政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统一开放的社会主义市场秩序。(摘编自《解放日报》作者:胡云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