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春三月,春回大地,各单位也都“整理好行囊”再出发。为了更好地完成全年任务目标,更好地明确责任、落实任务,逐级签订责任书,将责任具体到人的方法在不少地方受到“追捧”。
年初承诺本是一种好的工作方法,其本义是督促单位和个人更好地完成任务,但是在一些地方却被“念歪了经”,“一诺了之”,年初承诺的责任书变成了躺在文件柜中睡觉的废纸,虽有签名的笔迹,却无思考的心迹,更无落实的脚印。
承诺责任书虽然年年签,年年诺,有的却对内容不清不楚,有的甚至将其忘得一干二净。外加有些地方对责任工作的具体指导、跟踪管理和监督考核跟不上,管不严,落不实,让年初承诺变成了“一诺了之”。如此承诺,损害了政府的权威性,降低了政府的公信力,削弱了政府的行政能力。长此以往,政府如何取信于民?
《史记》中记载“得黄金百斤,不如得季布一诺。”一诺千金,承诺就要守信,这是为人处事之根本。更何况作为共产党员,作为人民公仆,既已对人民许下承诺,又岂有不践行诺言之理。人无信不立,业无信难兴,政无信必颓。签订的承诺书是政府对人民的承诺,这其中承载着人民对政府的信任,体现了政府的公信力,反映了政府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承诺就要兑现,要让年初承诺真正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要科学研究分析判断责任书签订的必要性,该签的签,不该签的就不签;要对承诺责任书进行科学瘦身,分清工作轻重缓急,为下级单位和干部减轻不必要的担子;要督促责任落实,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要“打板子”,依法依规进行惩处。当然,党员干部强化责任之心才是问题解决的根本方法。只有提高了责任心,才能将承诺记在心中,挂在嘴边,干在手上,真抓实干,攻坚克难,真正兑现对人民的承诺。(王 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