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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要以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检视反思,把问题找实、把根源挖深,明确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在自我革命中坚守初心使命
2019-08-06 07:04:16   
2019-08-06 07:04:16    来源:宁夏日报

  核心提示

  “人患不知其过,既知之,不能改,是无勇也。”做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必须有强烈的自我革命精神。一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就是一部在自我革命中实现超越和发展的奋斗史。这个因革命而生的政党,有着“冲决历史之桎梏,涤荡历史之积秽,新造民族之生命”的气魄,也有着以自我革命推动社会革命的清醒。回顾98年波澜壮阔的历史,我们党之所以能够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始终成为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主心骨,根本原因就在于始终保持自我革命精神,敢于刀刃向内,不断革故鼎新。

  推进自我革命是现实需要

  推进自我革命,是秉承党的红色基因、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现实需要,是解决党内突出问题、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永葆青春活力的现实需要。党的自我革命,是一种自觉、一种担当,也是管党治党的实际行动。“做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必须有强烈的自我革命精神。”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从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的高度,强调“在新时代把党的自我革命推向深入”,为全党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指明了方向路径。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就要拿出自我革命的勇气、激发自我革命精神,在革故鼎新、守正创新中实现自身跨越。

  推进自我革命要坚定理想信念

  党的理想信念是建立在对科学理论的理性认同、客观现实的正确认识、历史国情的准确把握上,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是共产党人经受住任何考验的精神支柱,是共产党人永葆初心的根本。共产党人有了坚定的理想信念,就能经受血与火的考验,抵御名和利的诱惑,矢志不渝地朝着目标前进。在党发展的各个时期,理想信念激励着共产党人艰苦斗争,在革命和建设事业中不断取得胜利。一些党员干部腐化堕落,根源在于理想信念发生动摇,思想之堤随之崩塌。理论上的“信仰度”,决定着对党的“忠诚度”和对党的事业的“执着度”。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全党全国人民夺取新时代伟大胜利的总纲领和战斗旗帜,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掌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读强记,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学深悟透。要在真学真信中坚定理想信念,在学思践悟中牢记初心使命,筑牢理想信念的根基。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自觉维护党的权威和形象。要把党的初心、党的使命铭刻于心,在思想上与党同心、在目标上与党同向、在行动上与党同行。在努力追梦中为党尽忠、为国尽职、为民尽责,真正肩负起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职责和使命,积极为党和人民述学立论,为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贡献力量。

  推进自我革命要坚持真理

  批评与自我批评是我们党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增进团结的有力武器,认真检视问题,善于及时纠正错误,是共产党人初心与使命的生动体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就要按照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的工作方案》的安排部署,逐段逐句地学习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把工作职责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逐一对照检视分析,是否坚定理想信念、是否在大是大非面前站稳政治立场、是否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否坚持党的性质宗旨、是否认真履行党员八项义务等,全面查找各种违背初心和使命的问题,以极大的政治热情、严肃认真的态度,坚持实事求是,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纠偏正向的目的。决不能把自我批评变成自我表扬、把相互批评变成相互吹捧。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党的意识、党员意识、纪律意识,不断提升政治境界、思想境界和道德境界。在细照笃行中不断修炼自我,在知行合一中主动担当作为。

  推进自我革命要接受人民监督

  监督权是法律赋予人民群众的权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十四条规定:“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模范地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地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党员干部初心变没变、使命记得牢不牢,要由群众来评价、由实践来检验。

  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批评和监督,首先,要充分尊重人民群众主体地位。人民是历史的主体,是国家的主人,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党员干部要放下架子,倾听群众的所想所盼,把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当作一面镜子,认真吸纳群众意见,以不遮丑、不回避的态度进行整改,并及时向群众反馈。这样才能避免权力上的滥用,减少决策上的失误,才能凝聚起干事求发展的合力。否则,群众就会“心凉”甚至“失望”。其次,需要行之有效的制度保障。党员干部要始终把自己置于监督之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决不能口头上欢迎监督、接受监督,行为上逃避监督、抵制监督。要通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村务公开、领导干部任前公示、重大事项社会公示等公开公示制度,逐步扩大和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保持一名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执笔李霞:宁夏社会科学院理论研究中心)

【编辑】:石卿
【责任编辑】:贺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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