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法治思维 新华社发
《韩非子·有度》有云:“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一个国家的强弱并非一成不变的,只有重视法治、守法遵制才能国泰民安、兴旺发达。反之,如果法律松弛、政令不严,则必定会面临国破家亡、政废人息。其实,这其中便蕴含着丰富的法治思维。
那么,何为法治思维?具体而言,法治思维就是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就是运用法治方式治国理政。简言之,就是凡事依靠法律、运用法律。国家要想长治久安,就离不开法治的保驾护航,更离不开法治思维潜移默化的引导。正如同指挥交通运行的“红绿灯”,无论是行人还是车辆,过马路时都要以其为遵循。法治思维对于国家治理而言亦是如此。它存在于干事创业的全过程,任何人、任何事都没有例外,可以说,全面依法治国之下,没有法外之事,也没有法外之地和法外之人。因此,党员干部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的能力显得尤为重要。
党员干部是党和国家的执政骨干,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直接贯彻者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具体执行者,理应成为自觉树立法治思维、坚持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的表率和模范。从总体上来看,当前我国在推进依法治国、构建法治政府的工作中,取得了诸多可喜的成绩,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也不断增强,但不能否认领导干部不懂法、不依法、不讲法、不守法的现象依然存在。比如,有的领导干部难以适应新形式,仍旧按照老一套说话办事,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有的领导干部,把法律看做限制其干事创业的束缚,不考虑方法、手段,蛮干胡干;更有甚者,目无法纪,知法犯法,利用职权干涉法律,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凡此种种,都是法治观念淡薄、法治思维不足的表现,严重侵害党和人民的利益,破坏法律权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对于广大党员干部来说,强化法治思维最为关键也最为基本的就是要严守规矩,不逾越法律底线,不触碰法律红线,在既定的程序和权限内开展工作、谋划发展,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自觉在法治轨道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唯有如此,才能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才能确保我们建设改革的方向不偏、力度不减,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宫炜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