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因此,居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首要位置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规范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载体;统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规范体系的宪法,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最根本的法律表达。
宪法是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取得的重大制度成果。1954年《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上第一部社会主义性质的宪法,它确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新型国家制度,是中华民族站起来的最高政治法律标志。1982年,党领导人民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新时期,在总结社会主义建设正反两方面经验,深刻认识到制度之于国家前途命运具有决定性影响的基础上,对《宪法》进行了全面修改,使之成为中华民族走向富起来的根本法制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党把制度建设摆到更突出的位置,在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建设上迈出了新的重大步伐。2018年,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需要,《宪法》再一次得到完善和升华,成为中华民族走向强起来的根本法治保障。
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最根本的法律表达。首先,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现代化建设。其次,宪法明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社会主义制度是我国的根本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在中国的具体表现,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所以党的领导制度是我国最根本的领导制度。第三,宪法确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民主集中制是其遵循的基本原则。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并对它负责。在根本政治制度的基础上,宪法还确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民族区域自治和基层群众自治等基本政治制度的宪法地位。第四,由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共同构成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这是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基本经济制度,是党和人民的伟大创造。第五,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各项基本任务进行了规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项重要制度产生的根本法律依据。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宪法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法律表达,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带头尊崇宪法,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他指出,强调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强调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同时,从法的位阶来讲,宪法是母法,居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规范体系的统领地位,是其他法律规范的渊源,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因此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全面实施宪法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必然要求,宪法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法律表达,必须得到全面实施,这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性工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对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必须更加注重发挥宪法的国家根本法作用,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更加稳固的宪法保障。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再次重申,要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并从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落实宪法解释程序机制、推进合宪法性审查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健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机制等方面进行了工作部署,为进一步保证宪法全面实施提供了基本遵循。(执笔:中共宁夏区委党校宁夏行政学院课题组 金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