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志骞,海原县人。现为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中卫市书法家协会副主席、文联委员,第二届全国青年创作骨干高研班学员,河北美院特聘教授、河北沧州师范特聘教授,《中国书画》杂志社特聘书法家。2018年被评为中卫市首批“文化名家”,获宁夏第九届文学艺术奖三等奖,作品入展全国第九届书法篆刻展、全国第十一届书法篆刻作品展、全国第十二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行、草书两件同时入展)、首届西部书法篆刻展、第三届西部书法篆刻、全国第二届册页书法作品展(最高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