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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交通违法典型案例 希望司机朋友引以为戒
2020-05-29 07:54:20   
2020-05-29 07:54:20    来源:新消息报

  5月28日,宁夏公安厅交管局曝光近期查处的6起典型交通违法案例。

  案例1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

  违法情况:2020年5月16日8时许,驾驶牌号为鲁UN8062的大型汽车的王某某,行驶至固原市泾源县北环路疫情检查点,因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被泾源交警大队民警查获。 

  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王某某处以3000元罚款、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并将王某某使用的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销毁。

  案例2

  超载147%、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

  违法情况:2020年5月15日19时许,李某驾驶宁E61588号重型自卸货车,沿中卫市中关线由南向北行驶至中关线40KM+800M路段处,因超载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核查,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36吨,实际车货总质量为89.01吨,超载率为147%。同时,该车还加装了高箱栏板,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 

  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李某处以罚款2500元、驾驶证记6分;对超载的货物进行卸载转运,并切除加装的高箱栏板。

  案例3

  客车超员

  违法情况:2020年5月13日18时许,骆某驾驶宁AMF813号小型面包车,沿银川市金凤区正源街由北向南行驶至正源街永宁快速路口,因该车辆核载9人实载17人,被银川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金凤区二大队民警查获。 

  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因实施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违法行为,依法对骆某处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

  案例4

  驾驶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

  违法情况:2020年5月9日22时许,王某某驾驶宁AQ2810两轮摩托车,沿银川市兴庆区银河巷由东向西行驶至中山街路口处,因未戴安全头盔,被银川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飓风行动队查处。 

  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王某某处罚款50元、驾驶证记2分。

  案例5

  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违法情况:2020年5月6日14时许,汤某某驾驶宁A61586号重型普通货车,沿银川绕城快速路由南向北行驶文昌南街出口处,因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且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被银川市绕城快速路交警大队民警查获。 

  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汤某某处罚款50元。

  案例6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违法情况:2020年5月1日零时许,赵某某驾驶宁EG0601号小型轿车沿中卫市沙坡头区鼓楼南街由南向北行驶,至鼓楼南街与南苑路交叉路口处,与陆某驾驶的宁ET3168号小型轿车相撞,造成赵某某受伤、车辆受损。民警在勘查现场的过程中,发现赵某某有饮酒嫌疑。经鉴定中心检验,赵某某的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68.55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赵某某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记者  邱曦)

【编辑】:姚振国
【责任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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