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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捡到受伤动物民警救助放归山林
是山羊?是鹿?原来它是只狍子
2021-09-01 07:38:43   
2021-09-01 07:38:43    来源:新消息报

  8月28日晚,西吉县新营乡黑城河村一位村民在路上捡到一只既像山羊又像鹿的动物,经森林派出所民警辨认,它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狍子。在确认这只狍子具备野外生存能力后,民警将它放归山林。 

  “警察同志,我在路上捡到一只看着像山羊的动物,你们赶紧来看看。”当日22时许,西吉县新营派出所民警摆青东接到群众来电。挂断电话,他立即和两名辅警冒雨赶到新营乡黑城河村报警人丁师傅家。“我在县城打工,晚上开车回家的时候,在县城水泉路段看到这只动物趴在路边,把我吓了一跳。我看它的后腿有伤口,趴在路边不安全,就把它抱到车上拉回了家。”丁师傅介绍了相关情况。 

  这只动物被丁师傅暂时安置在羊圈里,见有来人,它警惕地望着大家。它的皮毛是棕褐色的,短尾巴,长着尖尖的角,乍看又有点像鹿。虽然受了伤,但伤情不是特别严重,所以能够站立。摆青东和同事给这只动物的受伤部位消毒后做了简单包扎处理。随后,他们联系了同村的王师傅。王师傅家羊圈宽敞,可以为这只动物提供“单间”。王师傅痛快地接收了这只动物,并精心在羊圈铺了干草,还打开监控,表示会悉心照顾它。将这只动物安顿好后,摆青东和同事又连夜联系了西吉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 

  8月29日清早,摆青东又来到王师傅家,发现经过一晚上的休养,这只动物已经活蹦乱跳。这天,森林派出所民警也赶来,经过辨认,确认这只动物是只狍子,是矮鹿属偶蹄目鹿科食草动物,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在对这只狍子的伤口再次进行消毒包扎处理后,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观察,森林派出所民警确认它具备野外生存能力。随后,大家将这只狍子带到大山密林处放归自然。 

  据了解,野生狍子已被列入我国《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严禁猎捕、买卖和食用。公安机关在此提醒,发现野生动物,切不可私自救助或盲目放生,要及时报警或与野生动物保护部门联系,让动物得到及时救助后科学放生。  (记者  吴彩华)

村民在路边捡到的狍子。西吉警方供图

  村民在路边捡到的狍子。西吉警方供图

【编辑】:尤天竹
【责任编辑】:贺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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