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日,宁夏某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陈某某雇佣杨某某到某村旧砖厂打工,双方约定每天劳务费150元。同年11月5日,陈某某将杨某某辞退,但工作期间的劳务费一直拖延未予发放。杨某某多次向陈某某催要并为此与陈某某恶语相向,矛盾一再激化。
今年11月8日,杨某某的妻子找到中卫市劳动人事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反映该事。调解员安抚其情绪后,及时联系陈某某进一步沟通,发现当事双方对立情绪严重,如果不能及时处理,可能引发较大冲突。调解员当即与双方约定两天后到中卫市劳动人事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该纠纷。在调解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协议,一起矛盾纠纷妥善化解。 (通讯员 王健斌 王东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