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区区几元停车费,平罗县通伏乡37岁的男子金某某竟用车将小区大门围堵2小时,严重影响了小区居民车辆正常通行。7月16日,金某某因扰乱单位秩序被平罗县公安局给予行政拘留6日的处罚。
7月4日6时许,金某某驾驶私家车从自己居住的平罗县城关镇某小区北门进出口通过,小区智能电子杆显示他需要缴纳10元停车费。金某某告诉小区保安自己是小区业主,保安要求金某某缴纳2元停车费,金某某提出只缴纳1元,后与保安发生纠纷。金某某不听劝阻,执意将私家车停在小区北门进出口,锁好车门后扬长而去。8时许,平罗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在多次联系金某某未果的情况下,联系拖车公司将金某某的私家车拖走,以让小区其他车辆正常出入。(通讯员 马晓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