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辱骂、推搡、脚踹民警
女子妨害公务获刑九个月
2020-04-28 09:07:25   
2020-04-28 09:07:25    来源:新消息报

  在疫情防控时期,每个人都应遵守国家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与规定,自觉配合执法人员工作,不任性、不冲动、不蛮横、不触碰刑事犯罪红线。但灵武市女子杨某某在民警执法时,却抢夺执法记录仪,辱骂、推搡执法民警,在民警将其带离过程中,多次脚踹民警,并导致民警受伤。日前,灵武市人民法院采用远程视频方式对疫情防控期间杨某某妨害公务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并在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直播,一审当庭宣判被告人杨某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案情回顾 

  2020年2月7日15时许,灵武市公安局东塔派出所民警在开展疫情防护入户检查工作时发现,灵武市某小区对面某某麻将机营业房内有人聚众打麻将。民警到达现场发现某某麻将机店店门锁闭,遂绕行至后门进行检查,杨某某见状将前门打开让聚众打麻将人员离开。在民警执法时,杨某某辱骂、推搡执法民警,打落民警证件,并抢夺执法记录仪。民警将杨某某带离过程中,其多次用脚踢踹民警,导致民警受伤。杨某某经传唤后到案,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裁判结果 

  灵武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被告人杨某某在疫情防控期间,聚众打麻将,且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应从重处罚。被告人杨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可对其从轻处罚。遂判决被告人杨某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宣判后,杨某某未上诉,服判认罪。

  以案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本案中,被告人在疫情防控期间,聚众打麻将,且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严重危害社会管理秩序和他人身体健康。法院按照从严从重从快打击各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原则,在充分考察行为人主客观方面的特殊性,对其行为进行全面评价后,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借此案例,法官提醒大家:在疫情防控期间,每个公民都应遵纪守法,服从管理,尤其不得实施暴力等极端行为,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记者   王若英)

【编辑】:石卿
【责任编辑】:杨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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