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银川市市场监管局兴庆区分局接到举报线索,称有商家用“金彭金刚”冒充“金彭”商标销售电动三轮车,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后依法查扣涉嫌侵犯“金彭”商标的电动三轮车5辆。
2021年9月,“金彭”电动三轮车经销商反映,“金彭金刚”电动三轮车在宁夏地区招商,并在石嘴山市惠农区、固原市泾源县零售。消费者购买“金彭金刚”电动三轮车出现问题后,指责“金彭”电动车存在质量问题,要求“金彭”经销商给予售后服务,侵犯了“金彭”商标合法权益。
接到线索后,兴庆区市场监管分局执法人员在兴庆区城区、石油城、塔桥等地进行摸排最终锁定藏货窝点。1月12日9时30分,其中一路执法人员对位于兴庆区掌政镇塔桥村瑞基花卉的库房突击行动,发现库房门口停放着5辆“金彭金刚”三轮电动车。
执法人员检查购进上述产品的票据、“金彭”商标持有人对当事人的授权商标使用证明文件、产品合格证等,当事人均无法提供。执法人员向当事人下达了《实施行政强制扣押决定书》,对5辆“金彭金刚”电动三轮车予以扣押。
宁夏知识产权司法鉴定中心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后,对5辆“金彭金刚”牌电动三轮车一一拍照取证。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查办中。 (吴彩华 李广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