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进一步加强对妇女工作的领导,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妇女维权工作的意见》,有效维护广大妇女合法权益。自治区人大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女权益保障条例》,我区在全国率先推出“夫妻共同育儿假”。自治区妇联充分发挥“联”字优势,抓好源头维权、社会化维权、实事化维权和普法宣传,成立维权中心,开展线上线下维权,构建“功能站室能办理、热线电话能处理、网络平台能受理”的立体化维权服务网络,形成法治宣传、信访接待、婚姻调解、法律援助、心理疏导、困难救助“六位一体”维权工作模式。全区县级以上妇联调解婚姻家庭纠纷5677件,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来电8704件,办结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案件377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636万元。
今后,全区各级妇联组织将把维权、服务同履行政治职责紧密联系起来,着力解决妇女和家庭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大力推进依法治区战略,全面贯彻落实事关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深入开展立法调研,推动自治区人大制定出台《宁夏反家庭暴力条例》。完善部门联防联动机制,从源头预防、司法保护、严惩犯罪、法律援助、心理疏导等方面共同发力,加强对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保护。持续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着力提升妇女儿童法律素养。
线下发挥各级妇女儿童维权服务中心(站)阵地作用,线上依托12338维权热线、“妇联在你身边”维权小程序,通过律师、婚姻家庭咨询师、心理咨询师、维权干部,提供法律援助、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心理疏导等专业化维权服务,让妇女群众受了委屈有地方说,说了有人听、有人管。与网信部门建立涉妇女儿童网络舆情监测应对机制,做到尽早发现、科学研判、及时处置、适时发声,提高应变处置能力。
强化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常态化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关爱帮扶”,建立主动摸排、台账联建、问题联查、工作联动、关爱帮扶联合的工作模式,力争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推动市、县(区)妇联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建立专业化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机构。对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特别是拐卖、家暴、性侵等线索进行重点梳理,联合相关部门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介入、早应对、早化解、早处置。(记者 马妮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