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城市供热条例》规定,热用户在冬季不得私自接取供暖管道热水。私自从供暖管道接取热水的行为,不仅会给供热公司造成损失,同时也会损害楼区邻居对供热需求的公共利益。这是一种违法行为,一经查处将承担赔偿责任。
【基本案情】
去年冬季,银川市某小区个别居民私自接取室内供热设施的热水,导致供热系统的热源用水量异常增加。供热公司发现这一情况后,通过数据分析认为是非正常排水所致。公司法律顾问建议,供热公司应在第一时间做好侵权行为和损害结果的证据收集。供热公司组织维修人员采取在换热站水箱添加染色剂,从每个楼栋各单元下水井观察排水颜色核查的方法,初步确定了私自接取供热用水的用户,随后进入疑似用户家中实地查看供暖设备是否正常。入户后,工作人员发现用户安装私自接取供热用水设施的立即拍照固定证据,对于部分拒不配合入户核查的私接供热用水用户,供热公司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请求帮助取证并调解处理。供热公司在获得大量能够证明热用户私自接取供热用水的证据后,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违规取水的用户赔偿损失。经办案法官调解,私自接取供热用水的用户同意向供热公司赔偿1000余元损失,并表示今后不会再干这种违法的事情。
【律师说法】
居民私自接取供热用水,供热公司如何有效维权?
民法典和《银川市城市供热条例》明确规定,维护供热设施的完好是每个用热户的基本义务,任何用户不得实施危害正常供热的行为。民法典第三编第十章对于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有具体规定。《银川市城市供热条例》第24条也规定热用户不得取用供热系统内热水,热用户因实施此种行为导致室温不达标的,供热单位不承担责任;给其他热用户或者供热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案例中,私自接取供热用水的用户明显违反了民法典、《银川市城市供热条例》相关规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供热公司要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黄云虎律师专业方向:合同(建工)纠纷、劳动争议纠纷、侵权纠纷方面法律事务以及涉及消防与安全、履行职务方面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