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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湖法庭以案说法推动婚嫁新风
2019-06-17 06:55:08   
2019-06-17 06:55:08    来源:宁夏日报

  “被告柴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5日内返还原告吴某彩礼8万元”,随着审判长的法槌落下,原告吴某与被告柴某某婚约财产纠纷一案尘埃落地。

  这是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法院隆湖法庭今年在案发地星海镇临湖村巡回审理的又一起婚约财产案件。

  原告吴某(男)与被告柴某某(女)在网上认识3天后开始同居,半个月后举办结婚仪式,之前柴某某向吴某索要彩礼132000元。由于柴某某未达到法定婚龄,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同居两年,柴某某达到法定婚龄后又和麻某某登记结婚。为此吴某向大武口区法院隆湖法庭起诉要求柴某某返还彩礼,隆湖法庭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由于生活条件及风俗习惯,隆湖法庭辖区女方家庭借婚姻索要彩礼的情况非常普遍,并且彩礼数额逐年上涨,男方家庭因给付彩礼致贫现象比较突出。隆湖法庭针对此类案件,长期坚持在辖区开展巡回审理工作,用法律思维让广大群众认识到彩礼的危害性。

  “庭审时法庭通过微信圈邀请辖区群众及村居干部旁听案件审理,承办法官向当事人及旁听群众以案说法,说明借婚姻索取彩礼是法律禁止行为,是一种社会陋习。”隆湖法庭负责人告诉记者,为有效遏制“天价彩礼”、婚丧喜庆大操大办等陋习蔓延,隆湖法庭还以“抵制高额彩礼、提倡婚嫁新风”为主题制作课件,在辖区各村居巡回举办讲座,通过辖区发生的案件,扭转社会陋习,树立新风正气,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用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案件在老百姓家门口培养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记者 张涛)

【编辑】:杨丽
【责任编辑】:贺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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